“阳了”算病假?!新冠病毒感染将“乙类乙管”。怎么回事?赶紧和小蜂一起来看看~
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
新冠病毒感染将“乙类乙管”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政策原文:
http://www.nhc.gov.cn/xcs/zhengcwj/202212/e97e4c449d7a475794624b8ea12123c6.shtml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方案:稳妥有序将新冠调整为“乙类乙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6日发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方案》指出,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意味着员工感染后不再实施隔离,因感染而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履行相应请假手续,企业发放病假工资。
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都有哪些
管控措施有何不同?
病假工资应该怎么算?
计算病假工资,最重要的是找准三要素: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它们分别应该如何确定?(因各省市规定大同小异,这里以上海为例)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全年双休日共104天)
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病假工资基数才适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一标准。
并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主要与职工的病假天数及连续工龄相关: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 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另外,在结合三要 素综合计算得到病假工资后,还要注意不能低于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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