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吉林市妇联了解到,吉林省委、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吉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名单,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环保处化验班组、吉林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7个集体和潘淑红、马小涵等7人榜上有名。
为充分发挥女性的“半边天”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吉林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省委、省政府对有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以实绩书写责任担当的女性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环保处化验班组、吉林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肝胆脾胃病科(消化内镜中心)、桦甸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吉林市丰满区红旗街道田园社区居民委员会7个集体,被授予吉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桦甸市金牛牧业有限公司高级畜牧师潘淑红、永吉县北大湖镇草庙子村驻村第一书记马小涵、吉林市第一中学2020级创新一班班主任赵洪宇、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处处长兼指挥平台主任(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主任)梁雪、吉林瑞尔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王瑾、舒兰市含蕾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高级社会服务师韩蕾、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党委书记宁檬7名个人,被授予吉林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
吉林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服务人民,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在新起点上展现了新作为、创造了新业绩,荣誉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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