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泰州召开,对年会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全市法院民法庭条线积极参与,组织上报16篇民法学论文,11篇获奖,占获奖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二等奖2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5篇。获奖名单名如下:

二等奖

《<民法典>实施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衔接适用》

宿城法院 陈昆仑

《个人信息二分法保护的规则构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三款为研究视角》

宿城法院 卞京

三等奖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的确定——以“开门杀”案件中如何确定驾驶人、开门人的赔偿责任为例》

宿迁中院民一庭 刘路路

《网购差评行为的侵权责任界定》

宿迁中院民一庭 段娜

《<民法典>自甘风险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

沭阳法院 周伟豪

《网络直播带货中涉及商标侵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宿城法院 高行泽

优秀奖

《校园伤害案件认定责任主体之考量因素检讨——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间伤害案件为视角》

泗洪法院 姜波、孙长城、宋丹丹

《检视与重塑: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范围适用问题的探讨——以第三人干扰他人婚姻关系引发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为视角》

宿豫法院 沈广、孙秀花、李保锦

《网络名誉侵权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泗阳法院 刘向远、董浩

《自助行为的理解与适用》

宿城法院 周小买、曹洁

《公平责任适用的困境与纾解——兼评<民法典>第1186条》

泗洪法院 潘觉菲、张锐

文:民一庭

校编:耿亚中、 柯苏航

审核:郑占军、李瑞武

如果您喜欢我们推送的文章,请将"宿迁中院公众号"加为星标,分享您喜欢的文章并点击页面下方的“在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