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伙同王浩天故意伪造虚假防水合同,虚假诉讼,造成代理人百万损失。一审二审关键环节法官认定存在问题,伺法公正未尽责被当事人实名举报。

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诉讼事实

2019年,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公司王浩天承包了郑州双扶公司的防水施工工程,并将工程转包给了王理想,双方指定购买金拇指公司的防水材料。

王理想实际就是王浩天公司的代理人,负责防水工程施工和防水材料的结算。可是,金拇指公司却串通王浩天为达到不法目的,故意捏造虚假法律关系进行诉讼,严重侵害了王理想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金拇指公司内部有规定,业务员不得私自承揽工程。王浩天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并且王浩天与王理想之间的口头约定,也属于违规操作。为规避公司规定王浩天让王理想代理其出面负责施工和结算。并且王浩天本人也从该项目上領取款项。

可是金拇指公司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全部矛头指向王理想,利用其对法律规定熟悉的优势,制造虚假诉讼,将法律和伺法机关玩弄于股掌之间。

金拇指公司的行为,本质就是为了掩盖其公司内部管理不严谨,试图将公司的亏损转嫁给代理人所炮制出来的虚假诉讼案。

长葛、许昌两级法阮在审理中没有尽到审查职责,程序违法

事实上,王理想与王浩天以及金拇指公司的关系,并非买卖关系,其糾紛也不应该是买卖合同糾紛,法庭之辩应有这个基础。

可是两级法阮在审理中都没有进到审查职责,而是首先认定了其虚构的合同是真的,在此基础上做审查和判决,这不仅程序违法,更是严重妨害了伺法秩序。更为奇怪的是,如果不将该虚假合同认定真实,长葛法阮甚至根本就没有管辖权!

自始至终,王理想并没有与金拇指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合同,金拇指公司也无法提供提供合同原件,当庭仅出示了模糊的复印件,在王理想多次提出要求对金拇指公司举证的合同做笔迹鉴定时,法阮均未采纳!关键人物王浩天也未出庭对相关证据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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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有防水材料交易事实就认定为合同有 效,根本没有对合同条款和内容做出严格的鉴定和审查。对合同对真实性,合同标的是否存在等影响合同成立的根本事实,也没有仔细审理,这完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程序违法。

法阮为了认定合同有 效,颠倒黑白,明明是原告虚构的合同,长葛市法阮竟在判决书中认定该合同是王理想提供的,这么明显的错误认定属于公然诬告构陷。同样的错误在许昌法阮二审审理及再审中,再次出现。金拇指公司提供的《还款计划》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同时还与《对账单》相互矛盾。

在金拇指公司、王浩天与法阮等多方共同编织的虚假诉讼这张网络下,王理想不仅要承担本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同时还承担了败诉的名誉、以及个人信用、商业信誉等损失,严重影响到其日后的正常生活与商业活动。

然而,如果法阮能够秉公执法、严格审查,这一系列的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也就是说,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法阮的程序违法,协助构陷虚假诉讼,对王理想造成了抹黑和巨大经济损失。

案件一审二审存在多处公开疑点

本事件的商业关系很清晰,其往来也并不复杂,造成现在这种混乱局面的根本原因是金拇指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放任业务员私自承接工程项目,并违法转包。因为这种私下的转包造成客户与代理商之间的损失,金拇指公司未能准确给出处理,却想从代理人身上“挖”出利益,这分明是错上加错。

而造成 王理想直接损失的根本原因,是两级法阮的不作为,不遵循商业逻辑,更不依照相关法律作出审查和判决。认定案涉民事法律关系错误、事实不清。所以该案中,王理想认为造成自己损失的恰恰是法阮,法阮应依法秉公处理,还原真实事实,还自己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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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拇指公司及其代理人妨害伺法秩序的行为,也应予追究。金拇指公司及其代理人恶意诉讼,故意回避法律规定,混淆视听,规避法律责任。故意捏造事实,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利用其对法律规定熟悉的优势,制造虚假诉讼,蒙蔽伺法机关,致使其作出错误裁判,其行为已经严重妨害了伺法秩序。

金拇指公司和王浩天串通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妨害了伺法秩序,还对无辜受害人王理想的个人财产,人身权利造成了严重损害,已经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犯罪。所以王理想选择借助媒体力量,希望引起检察机关和纪委部门的重视。

王理想要求有关单位严惩犯罪人员,严惩涉案人员,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还伺法界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