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绥政发〔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果树农场:
县政府决定,任命:
刘兴同志为绥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文国同志为绥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叶勇同志为绥中县砂石管理中心主任;
高猛同志为绥中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王大伟同志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志忠同志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宏杨同志绥中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安辉同志绥中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绥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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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贝莱
主编 | 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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