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购买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时,先看看包装上有没有“小蓝花”标志。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当前一些特医食品包装上标识内容繁多复杂,不利于消费者清晰识别等问题,《指南》对标识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并首次提出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非特医食品不得冒用、盗用该标志。

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需要营养支持的临床患者达上亿人次。对于特医食品而言,除了质量安全,如何帮助医生、临床营养师和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和合理使用特医食品,同样也不可忽视。

《指南》规定,特医食品标识是用以辨识和说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者属性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包括标签和说明书。《指南》明确提出了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需要标示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食用方法和食用量、适宜人群等13项内容,有助于消费者打破认知壁垒,更好地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特医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首次提出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并规定应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上标注。专家认为,专属标志“小蓝花”的使用,为特医食品的定位、使用、认识提供了“身份标识”。“小蓝花”由四叶草和两片手托叶组成,寓意着传递爱心、守护健康、凝聚力量,突出特医食品营养支持特殊疾病状态人群的特性,便于消费者识别。

此外,《指南》对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也做了明确规定,强调不得标注“特效”“全效”等涉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以及“预防”“治疗”“速康”“优术”“强壮”等涉及预防、治疗疾病及保健功能的词语,避免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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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海 波)

来源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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