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院长 万景周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法院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基层法院实际,积极应对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为推进改革措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贡献一份基层力量。

应势而生

把握改革创新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随着社会变革日新月异,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也有了新的内涵。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为例,在原审级职能定位模式下,基层法院的发展受限。一方面,环翠法院受理案件基数较大,审执模式创新需求迫切。随着诉源治理措施的广泛施行,案件数量激增态势得以有效控制。但与此同时,由于市区内金融案件跨域集中管辖改革、部分镇街行政区划调整导致辖区范围扩大,2021年,环翠法院收案数仍有小幅增长,审执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亟须科学调整审判资源,探索高效有序的纠纷分流机制。另一方面,环翠法院审理纠纷类型较新,风险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环翠区地处威海市中心城区,经济业态丰富,纠纷类型多且复杂。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网约车、线上交友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如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从而避免“诉讼主客场”现象发生,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对司法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正是在这样的司法形势下,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应势而生。这是司法系统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也是社会治理体系改革的一次精准探路,为提升改革创新效能、擦亮公平正义的司法底色提供了新的方向。改革机制推行以来,环翠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落实,在推动纠纷梯次分流、高效化解、精准提级上持续发力,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取得实效。

因时而变

积累改革试点的有益探索

唯有守正创新,方能行稳致远。为更好发挥职能,有效应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顺利完成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任务,环翠法院因时而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参与基层治理、释放诉讼程序效能、稳步提升案件质效等方面相继进行了系列探索。

完善诉前调解机制,提高实质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履行基层法院纠纷化解职能,环翠法院成立环翠区诉调对接中心,建立覆盖各镇街、村居的三级诉调对接网络平台,先后与物业、医疗等多个行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增设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中心,建立诉—警—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扩展调解范围,推动纠纷在诉前有效化解。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拓展参与基层治理的司法途径。环翠法院着力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分别在温泉法庭、张村法庭、羊亭法庭设立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知识产权、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专业审判团队,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提高类型化纠纷审理能力,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创新繁简分流模式,科学助力案件高效流转。建立“速裁+快审+专审+精审”案件分流机制,组建3个民事速裁团队、1个民事快审团队,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金钱给付类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进行快速审理。速裁团队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案情复杂,则及时转交快审团队审理,防止流程超负荷运行;不适宜速裁、快审的案件将被分流至各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其余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专委进行精细化审理,确保案件分流有序、资源利用有度,促进审判质效优化提升。

创建行政争议和解机制,完善行政纠纷共防共治的综合格局。在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环翠区先后成立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分中心,形成以司法局为主导、政府法律顾问主持、法院指导的和解模式。环翠法院加强与各政府部门在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源头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良性互动,实现行政争议的综合治理。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提升案件质效的保障体系。环翠法院细化案件研讨机制,严格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工作制度,准确把握重大案件质量关,统一法律适用。严格审判监督管理,建立首案负责、二次排期超期通报等制度,强化对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时限节点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审执各流程高效流转、规范推进。

蓄势而发

树立改革成功的坚定信心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恢宏改革潮流的稳步推进,需要每一位法院人站稳立场、恪尽职守,形成方向一致、步履统一的磅礴改革助力。作为基层法院人,要精准把握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价值目标,正确认识改革试点面临的机遇挑战,聚焦难点、正视短板,努力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找准基层定位,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环翠法院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上移下沉”案件的分析研判,依法强化“下沉”案件的立案及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报请提级审理案件规定,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聚焦基层职责,把稳质效提升导向。环翠法院将查明案件事实作为审判工作重心,推动庭审规范化建设,保障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充分进行,强化依职权调查取证,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有证可循、有理可依、依法进行,全面保障案件质效。

抓好基层触角,推动实质化解纠纷。该院强化诉前调解合力,优化人民调解员职业竞争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培训与待遇标准,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强化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积极开展诉前鉴定,优化司法确认、出具诉前调解书等程序,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数量。

扩展基层优势,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该院立足“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大对就地立案、巡回审判、上门开庭等便民机制的落实力度,着重强化法庭调解力量配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优势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严格基层纪律,持续强化风险防范。该院持续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下沉”案件廉政风险的分析预判,持续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厘清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背景下放权与监督、指导之间的关系,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征程万里风正劲,锐意改革再扬帆。环翠法院将凝心聚力、忠诚履职,以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改革措施、提升改革效能,坚持公正司法立公信、司法为民促和谐,以勇毅笃行的坚定和勇立潮头逐浪高的毅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08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