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外聘神秘人进行消保规范及服务质量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GXCZ-A1-22290596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3年外聘神秘人进行消保规范服务质量检查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即采购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3年外聘神秘人进行消保规范及服务质量检查项目。
2.2采购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支行及社区支行非现场检查、支行及社区支行神秘人现场检查、支行及社区支行现场明访检查、服务品质提升培训及通关演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3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年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营业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年(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期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内,且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审标准:作否决磋商处理;关于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相符的其磋商资格无效。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获取磋商文件则不需提供);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4.4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