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12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储粮储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索学君被“双开”。
“双开”通报称,经查,索学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应由本人支付的吃饭、打麻将等活动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违反履职待遇规定、超标准居住干部交流住房;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使用他人账户开展期货业务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央储备粮轮换购销、政策性粮销售拍卖、粮食调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方式借用资金给民营企业进行期货经营,部分经营利润由索学君用于个人花销,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通报认为,索学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索学君开除党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索学君1970年6月生,黑龙江宾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索学君16岁时,就担任了鹤岗市经济技术合作开发总公司干部。之后,他曾长期在粮储系统工作,担任过黑龙江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购销计划部副部长,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8年1月更名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
2019年4月,索学君任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7月更名为中储粮储运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20年7月,他离岗退养。2022年6月,索学君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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