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安全保卫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L2022119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安全保卫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6.84万元,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安全保卫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2.2招标内容:分行本部大楼及长春同城各支行、社区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分行采用安全 保卫(以下简称安保)服务外包的方式,由外包公司派驻保安员担负辖内网点的监控管理、 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工作。
2.3服务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服务场所。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 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安保服务经验,并能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至 少一项。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04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