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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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是商业交易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具有方便、快捷、安全等特点。但是,不论何种交易方式,在财务往来过程中都可能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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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爱民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汇票引发的纠纷案件。

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吉林省某建筑公司有业务往来,结算时,该房地产公司开具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给该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与北京市某防水材料公司也有业务往来,该建筑公司在与北京市某防水材料公司结算后,将上述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了北京市某防水材料公司。

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公司未能在指定期限履行承兑义务,故北京市某防水材料公司起诉至爱民区法院,要求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承兑该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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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三家公司使用商业汇票进行交易。商业汇票相对于银行汇票安全性较低,需要出票人也就是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公司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吉林省某建筑公司本着对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公司的信任接收了其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在其与北京市某防水材料公司的业务往来中,北京市某防水材料公司也是信赖吉林省某建筑公司的商业信誉,接收了吉林省某建筑公司背书给其的汇票。没想到,汇票并未兑现成功。

爱民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支出了比汇票票面价值更多的资金,此案圆满结案。

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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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是在日积月累的商业往来中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但是消耗商业信誉确实非常容易。不论是企业、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都应当重视自身信誉,做到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