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焕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日前公布《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等级赋分办法适用于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即: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中选2门科目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
《等级赋分办法》将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群体依据卷面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考生群体成绩的统计分布,以一定的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个考生按照其卷面分在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中的排序,对应到某个等级,从而将所有考生的卷面分转换成等级。
《等级赋分办法》进行等级赋分,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设定等级分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在每个等级内按1分1档赋予每个等级一定的等级分数区间。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所在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同一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如果卷面分较高,其对应的等级分也较高。
贵州省自202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实施等级赋分办法。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计入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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