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洋观察室

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定,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儋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有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21年,周有武在其母亲住院、父母过世、春节、中秋节等时期先后违规多次收受市公安局多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16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收受烟酒等礼品价值折计24.11万元。周有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周有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儋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麦宏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麦宏山在任东方工业园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规多次收受园区内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礼金共计8.5万元。麦宏山在2019年12月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省纪委监委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应当从重处分。鉴于其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并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可予从轻处理。2022年12月,麦宏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袁树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7月,袁树柏在某公司项目部食堂聚餐后,收受该公司开发部经理所赠茅台酒3瓶折计3600元。袁树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袁树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四、儋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吴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吴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郎牌白酒2瓶折计1960元;2019年春节吴靖再次收受该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万元。吴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吴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五、儋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陈启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陈启强收受某酒吧老板所送礼金3000元。2022年10月,陈启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六、儋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王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和2017年春节前,时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敏两次收受某酒吧老板礼金共计6000元。鉴于王敏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够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供述其本人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可以减轻处分。2022年10月,王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风”不除、正气不彰。经过十年来持续努力,我市节日风气总体持续向好,但上述案例再次表明,滋生作风顽疾的土壤未消、病根未除,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红线,有的仍顶风违纪,有的搞隐形变异,还有的由风及腐,最终受到严肃惩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有的主动向组织讲清楚,有的在组织谈话时能够及时讲清问题,还有的软顶硬磨、推三阻四,组织综合考量相关人员错误事实和认错悔错态度后给予不同档次的处理处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往往从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开始,坚决抵制“红包”“礼品”的腐蚀、“饭局”“酒局”的围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扛稳抓牢在党的自我革命中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统筹“室组地”力量,围绕节日假期深入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集中整治,对吃吃喝喝、迎来送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从根源上斩断背后的利益链,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为儋洋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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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廉儋州

责编:何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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