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安置方式,一个很重要的吸引点就在于每月都能发放退役金。

其实,大家选择它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理论上逐月领取退役金是可以调整的,国家建立了退役金调整机制。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

国家建立退役金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参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和频次,调整退役金。

这段话怎么理解?

一是这个机制是有的。

也就是说对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其退役金是有调整机制的,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形势进行适时的调整。

虽然有战友说,这个调整似乎不是很频繁,也似乎不会幅度很大,但是只要允许调整有这样的机制就是一个好事,为未来的调整奠定了基础。

二是这份机制是国家建立的。

换句话说,不是某个省市、某个部门就能决定是否调整、何时调整。

这需要一个联动协调机制,经过预判和审批之后,启动相关程序。

三是主要依据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

也就是说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当具备了一定的调整条件之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才会调整。

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许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那么这个调整就会被搁置或者推后。

四是其调整到幅度和频次。

主要参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和频次。

这有两个意思:

一是如果地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了,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金才有可能调整。

二是如果地方的调整幅度大,频次高,那么逐月的调整力度和幅度就有可能跟上。

反过来说,如果地方调整的少或者不调整,那么就不能指望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单独调整了。

这一点,希望大家都要理解和知道。

归纳起来,就是调整是可以的,允许的,同时也是有条件的。我们既要有希望,肯定会调整。但是具体什么时候、多大幅度,就不得而知了

说起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金调整,我们就不得不说之前自主择业退役金的调整。

自主择业退役金的调整,主要是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退役金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增加基本退役金、 增加年定期增资、调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笔者之所以说这个事情,主要是给大家一个参考。

毕竟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金调整的具体方案和内容还未出台,我们只能根据自主的规定看看逐月的规定了。

但是自主退役金的调整,和逐月退役金的调整,

有个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的,

而逐月根据的是地方人员退役金的调整。

这也是之前为什么军队涨工资,自主择业也涨退役金的原因所在。

可能是之前涨幅和频次有点高,所以逐月的依据就改成了地方退休金。

而这些年地方退休金改变的幅度和频次明显不如军营,所以大家的期待值需要进行一下调整,不要用自主的待遇对比逐月,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规定给我们很大的期待和希望。

只要没被禁止,就有希望,就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