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从铁路运输企业层面细化完善旅客运输业务办理规则,制定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简称《国铁集团客规》),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学生优惠票不再规定乘车时间限制。(1月2日《北京青年报》)

“优惠车票”是一种服务、便民、惠民的方式。但是,以往的“优惠车票”实际上是一种戴着“脚镣手铐的优惠”。也就是说,虽然是“优惠车票”但是有不少“附加条件”:比如说,有的规定必须是“某天到某天”才能使用;有的规定必须是“某个时刻”才能使用;还有的规定必须是“某个车次”才能使用。尽管说,这种“优惠车票”的游戏规则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事实上却让“优惠车票”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而此次的“优惠车票”游戏规则的变革则是巨大的。一个是,其优化了学生优惠票购票规则。学生优惠票不再规定乘车时间限制。学生旅客凭附有标注减价优惠区间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每学年任意时间都可购买家庭居住地至院校已经实习地点所在地之间单程的学生优惠票。一个是,切实关爱重点旅客出行。明确了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的人员凭证可以购买优待票。简而言之,就是让“优惠车票”实现了货真价实,实现了更加便捷,实现了公益体现,最大程度上让“优惠车票”含金量不断提升。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设置“优惠车票”的目的和意义,那就是照顾更多群体,让政策的温情体现在服务上,让政策的温暖体现在惠民上。而设置各种“使用条件”的“优惠车票”,实际上还是没有摆脱“利益牵绊”。设置使用的时间,规定使用的场景,罗列使用的车次等等,说到底并不能真正实现“说走就走”,而是需要在使用“优惠车票”的同时放弃一定的权益,导致了“优惠车票”惠民规定打了折扣。

“优惠车票”不该是“特殊车票”,不该是夹裹着“利益属性”。我们必须让“优惠车票”名副其实,也就是说要将“优惠车票”上人为设置的“附加条件”等等删除,卸掉“优惠车票”上的“脚镣手铐”。唯此,“优惠车票”才能真正促进“说走就走”的暖心服务的真情提升。

延伸了来说,我们的社会上还有不少类似于“优惠车票”的惠民服务,比如景区的“优惠门票”,比如超市的“优惠证券”等等,也需要实现实打实的真优惠,也需要取消各种各样的“人为限制”。“优惠票”就得“真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