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网恋期间的转款是赠与,还是借贷法律关系?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认定为赠与法律关系;有的法院认为是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有的法院则不支持追要恋爱期间转款纠纷;还有的法院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这也反映出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看法,法院的不同裁判更多是具体案件的具体证据造成的。互联网时代,异地男女网恋的情况比较多,但是网恋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婚姻家庭生活是每天油盐酱醋过日子,异地网恋男女面临现实的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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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分手后期间的账目往来该如何处理呢?新疆和田市男子与辽宁兴城市女子通过微信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网恋3年后,两人分手。期间男子通过微信向女子转账60笔共计16万元,两人也曾两次见面发生两性关系。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16万元赠与款项,女子称不存在赠与问题,法院最终判决女子返还15.2万元。是不是恋爱期间的转款行为都是赠与法律关系呢?

2015年11月,新疆和田市40岁男子宋某某与辽宁兴城市33岁女子苏某某成为微信好友,彼此都是单身相互交流中感情逐渐加深。“2016年秋天”确立恋爱关系。2017年1月6日至2019年5月5日期间,宋某某向备注微信昵称“老婆”的苏某某转账69笔,共计160,684元;期间宋某某还向苏某某发放微信红包9笔,其中金额100元的红包6个、200元的红包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