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书贤)1月1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等六部门出台《江西省教材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教材编写单位、审核机构、出版单位、印刷发行企业、选用使用单位、教育等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在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等方面出现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严肃追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