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打砸警车,可能分别构成袭警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三个罪,寻衅滋事罪判刑最重。

一、袭警罪

打砸正在使用中车辆,比如交警检查、刑警勘察、治安警调查,警察正在执勤,车辆是警察工具,构成袭警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二、寻衅滋事罪

打砸警车的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故意在公共场所闹事,引人注意,构成此罪。

从表面上看,本案是打砸警车,貌似更符合破坏公私财物犯罪特征。但是,破坏警车并不是嫌疑人的目的,他们是想通过在公开场合打砸警车,发泄不满,并以此种方式,引起更多人注意,让更多人不满,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

所以,打砸警车仅仅是犯罪手段和方式,是很明显的寻衅滋事犯罪。如果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法律问题,可能连犯罪都不一定构成,有的警车老旧,打砸修复费用可能没有几个钱。

嫌疑人行为同时构成袭警罪和寻衅滋事罪,按照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打砸非执行任务警车,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目的,比如偷砸停车场警车,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