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是一出发生在四川凉山彝寨的悲剧,这是一出由儿女的青春鲜血凝聚成的悲剧,悲剧的导演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父辈……

老田和老毛,同乡同村同一寨子。

那是一个坐落在海拔1800余米高山上的美丽山寨。寨子前方背面是两条嵯峨挺拔,连绵无际的山脉,神农架的原始大森林茫茫苍苍,犹如烟波浩瀚的海洋。一条玉带似的山溪穿山绕寨,潺潺流淌。寨上30多户人家,分田毛两姓。他们世世代代和睦相处,一家有喜,全寨子人出动庆贺,一户有忧,全寨子人竞相分担。

老田和老毛,自小就在一起长大,他们一起放牧牛羊,一起进山打猎,一起耕耘土地,从未顶过一次牛,红过一次脸。步入青年时代,正值热火朝天的凉山州改革。两人同时投入了革命洪流,斗地主、打土匪,成为各姓氏家族的一代精英。他们的童子情、少年谊已升华到了革命的亲密战友。

1966年底,老田成了县民政局干部。老毛因农村工作的需要,回村当村干部。不久,老田调回本乡任司法助理员,老毛当了本村支部书记。两人都经受了严峻的历史考验。

然而,历史的车轮转动到90年代后,一对亲密战友却变成了怨恨不解的冤家。

历史追溯到60年代。

老田和老毛有了小家庭后不久,两人工作之余把酒碰杯时,多次谈到子女出生后打亲家的问题。开初似乎还带有几分玩笑性质,后来双方妻子腹内的幸福种子萌动了,便十分认真地达成了指腹婚约......

也许是造物主对他们的考验吧,双方妻子生下的第一胎都是“千金”,两亲家只好惋惜地又定下第二胎的腹婚。不久,老毛的女儿不幸夭折了。两年之后,各自的妻子又生下第二胎,老田的仍是“千金”,老毛的则是“金童”。两人恪守铮铮诺言,自然是老田的女儿做毛家的媳妇。可没过多久,老田的二女儿又呜呼哀哉,这样一来,履行诺言的任务只有落在长女的头上。

这些,稚龄的儿女们哪里知晓,他们一起捉迷藏,一起扑彩蝶,一起进学校。小学毕业那年,不知谁家弟子泄露了天机,两个孩子朦朦胧胧地感觉到了同学们的揶揄眼神和嘀嘀咕咕的议论。女儿回到家里质问母亲,果有此事,一气之下,她用绝食的方法要求父母马上解除婚约。母亲怕女儿寻短见,只好让步:“你不同意就算了。你们都还小,人家又没有现在提出来结婚,再过几年你们都大了,你不同意,解除就是。”

女儿哪里知道,母亲的话不过是一种安慰,在这大山沟沟里,女人说的话怎么能算数呢?

星移斗转,不觉又过几年,田家女儿已到20岁的年轮了,长得身段袅娜,体态娉婷,寨里寨外的客人纷纷登门拜访。老毛见此情景,心里很不放心,便鼓动儿子也去田家“献殷勤”,自然还包含着提醒田家不要忘记了“合法郎君”的存在。

毛家儿子风雨无阻地往“丈母娘”家跑了几个月,对方却始终无动于衷。一天晚上乡上放电影。回来的路上,毛家儿子总是幽灵般地吊在田家女儿田玉芳身后10来米处,看电影的人们像潮水—样匆匆沿着山路往家中跑。不知是谁踩脱了小田的鞋,小田为系鞋带落到了人群的后面,系好鞋带刚开步,突然被一双手拦腰紧紧地抱住了。她吓得魂飞天外正欲呼喊,一看是自己暮暮朝朝回避的人,想到父辈们的关系,她缄口不语了。她用尽生平之力将其推倒地上,旋风似地跑回家里,一脚踢开自己的闺房,闭门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从此,田玉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盘算着多看点书学点知识,再出去闯闯大千世界,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是她的少女梦很快化成了齑粉。

击碎田玉芳少女梦的不是别人,就是老毛。

他看出了这只羽毛丰满的金凤凰有展翅高飞的危险,决定先下手为强。他频频找老田谈孩子完婚问题。老田说小毛的年龄不够,拿不到结婚证。老毛开导他说:“这有啥,现在农村不拿结婚证成亲的有的是,只要全寨子的人认可他们是夫妻就行了。”真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呀,当年许下的诺言,能随便变卦,老田没理由拖了。于是,两亲家择下喜结良缘之日。、

1990年3月的一天,在全村人的证婚下,一对虽然经父辈盟婚20多年,但却没有真诚爱过一分钟的小男女结为了民间认可的“事实上的婚姻”。

田玉芳哭得死去活来,在父亲的命令下被几个身壮力强的小伙子前呼后拥强行背到了毛家,在这沸腾的花烛之夜,新娘趁新郎离开洞房回敬客人之际,越窗而逃……

田玉芳在一个山洞栖宿两天后,感到本寨是待不下去了,唯有离开可爱的乡土才有生机!但又想到含辛茹苦的慈爱母亲,觉得必须与她老人家道声告别,她摸黑回了家。

母亲看到几日不见的女儿又回到自己身边,母女俩紧紧地搂抱在一起哭了个痛快。当女儿提出即刻要走的事后,母亲死活不让走,她找来老伴合计了一下,采取了个缓兵之计:夫妻俩去毛家求情,不要急于逼人让孩子暂住娘家一段时间,慢慢开导。亲家公老毛考虑了利弊后,也觉得只能如此了。于是,田玉芳就在娘家住了下来。

一晃又是一年过去了。

1989年4月的一天上午,田玉芳被一位本房妹妹约到后山腰的一棵大杉树下谈心,被上山放牧返回吃午饭的“丈夫”瞄到。婚后尚未在爱河中享受过分秒乐趣的他,曾多次被伙伴们奚落、戏谑,这时,心中涌起熊熊烈火,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天赐良机。他在家囫囵吞下两口冷土豆后,即去喊上常在一起牧羊的两个毛氏小兄弟助威壮胆,快步爬上一个完全看得清两个少女的山口处,他用唤羊的口哨响亮地嘘了几声,提示“老婆”身边的女伴知趣离去,但两个女子都没弄清是怎么回事。

小毛见无反应,又叫同宗弟弟找个石块滚下去吓开她们。同宗弟弟在一片黄土坡中好容易发现了一块方形大石头,可是搬不动,小毛在同伴中是唯一进18岁年轮的人,只好亲自出马,他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将那块四五十斤重的石头掀起来,又找了个最佳位置,顺着坡子把石头滚了下去……

石头沿着陡峭的山坡滚了60多米,突然腾空飞起,不偏不倚砸在田玉芳的身上……

小毛作案后,知道杀人是要抵命的,他禀报父亲后立即逃之夭夭。

一个闭塞的小山寨突然出现如此骇人听闻的惨案,不亚于原子弹爆炸,全寨子的妇孺都不约而同地从四面八方涌到了现场。看着那还在泊泊流滴鲜血的女尸,全都目瞪口呆,蹊跷的是,按照惯例,村子里的大事小事,都是支书出面统一指挥,而今天诺大的人命案却不见了支书影子......

原来,案发后,获悉儿子的禀报情况,老毛顿感愕然,这真是横空降下的大祸,弄得不好,儿子真是要抵命的,自己几十年的地位也将失去,怎么办?经过一番缜密思考,他终于想到了客观存在的因素对了结此案十分有利:一是案件的真实情况除了三男和幸存的一女外,再无人知晓;二是三男中除小毛外,另两名既是自己的同宗侄子,又是没什么心计的毛孩子;那个女孩虽是田姓人,但也同毛家有亲。只要叫这几个人守口如瓶,就可化险为夷了。

于是他很快把两男一女召到家中,连哄带吓地说:“不管村里乡里,区上县上的人来问你们,你们都要一样说不知道,万万乱说不得!说出去了,我儿子打脑壳,你们几个都是要坐大牢的。不坐大牢,田家也会喊人把你们杀死的,特别是你(指着田女),田玉芳死的时候和你在一起,人家会说是你把她推下山摔死的……”几个少年一听,都吓得全身发抖,分别做了不外传的保证。

然而,老毛没有估计到,田家的女子早已去过老田家……

不过,经验丰富的老毛还是做好了退一万步的打算,只要那三个小子一口咬死,他公安机关仅凭一个黄毛丫头的证词,也是定不了案的。眼下要紧的是必须把儿子找回来,封住外逃之实,消除人们“畏罪潜逃”之嫌。

于是,他一面叫老伴去心中有数的地方找儿子,一面跳到群众面前组织人力运回尸体。晚上,儿子回到了家里,还请来了十几个男性亲戚藏于家中,以备突发事件。老毛把儿子喊到面前“子、丑、寅、卯”细细教了一番,打了打气。现在,看来,一切算是万无一失了。

次日清晨,老毛发号施令安葬尸体。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老田夫妻守着尸体向老毛提出,必须要他交出儿子殉葬。显然老田是知道了真情。老毛胸有成竹叫老田拿出证据,老田一口点出了三男一女的名姓。老毛命令三男一女出场作证,慑于支书威力,连田女也不置可否。老毛陡然变脸,当众指控老田陷害好人。老田恼羞成怒,上前抓住老毛衣领,双方厮打起来。接着,各姓站在各姓一方,数十人打成一窝蜂,双方撕下了传统的脉脉温情……

区乡领导闻讯赶到,围着三男一女四个所谓证人转,毫无结果。老毛暗自庆幸,一切都将会平平安安地过去了,他万万没有估计到,相隔71天后,田家在气得死去活来的情况下想到了到司法部门报案。公安机关派出强有力的专案组夜夜侦查,终于侦破此案,以过失杀人罪将小毛囚进铁窗之内。

照道理说悲剧该是结束的时候了,谁知——田家三儿子又成杀人犯!

小毛入狱后,田毛两家以至全寨两姓之间的关系更趋于“白热化”。小毛的脑袋保了下来,老毛也仍然当着全村的“父母官”。老田的心中蒙上了一层阴云,开始频频投诉县、省,但都未果,仇恨心理渐渐加深起来,常常为区区小事也寸步不让。

时隔五年之后的一天,毛姓一小伙子在田家住房前的地里耕耘,因牛在梨沟中行进缓慢,小伙子扬鞭吆喝带出两句庄稼人常挂于齿的脏话。老田的妻子一口咬定是在骂自己,当场跳出门来以牙还牙。老田从乡上回家听到此事,不加半分思忖,拖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劈柴斧直冲小伙子家准备你死我活,幸好小伙子不在家,老田被小伙子之兄好说歹说劝回。田妻见状,哪里肯依,揪住小伙子之兄撒起泼来.……

母亲的哭泣声撕肝裂肺,传得很远很远,正在一户人家中把酒千杯的三儿子火速跑来,一眼看见毛姓人推着母亲的镜头,以为那小子在为毛家出气欺负母亲。他什么也来不及想了,抓起自家门旮旯处的一把锄头,就向那人头颅猛击……

无辜的冤魂血又唤起了毛家全姓人倾巢出动,接着又是一场两姓的恶战……

1994年7月,田家三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毛家失去金童,田家失去玉女搭上传家独子。老田神经彻底崩溃,三天到监狱探儿,两天到墓地为女儿落泪。老毛呢?堂堂支书尊严一落千丈,儿子的铁窗生涯时时闪现眼前……

现在,两亲家的黄昏泪早已干涸。两亲家的黄昏泪,已经唤醒了一代人明白“怎样做父母”这一严峻问题了。

这正是:可叹不明法,手足成仇敌;有法不依法,灾难降儿女;教训血铸成,遵法要牢记。

《礼记》中说,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从这两句最古老的,同时也是最典型的婚姻定义里,我们不难看出:在过去,世交颇深的两个家系为了保证他们世世代代都修好,或者为了巩固和加强一个或两个家系的财权和地方势力,往往是通过两家联姻的方式而得以实现。这种联姻往往在子女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便定下终身了;而有的甚至不等他们的子女出生便约定,如果两家的后代是异性的话,两家便结为亲家——指腹为婚;如果两家的后代是同性,就让他们结为异姓兄弟或异姓姐妹,这与联姻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这种情况下,两家的子女有的是能够从小在一起长大,一起玩耍,青梅竹马,心心相印,从而结成美满的婚姻。然而,大多数的情形并非如此,一旦任何一方的子女有了自己的心愿,或有了什么意外,但又父命难违,被迫屈从,那么为了家系的利益只有牺牲自己的婚姻与幸福了;或是任何一方的父母有了更为合适的“合作伙伴”,或是又有了什么利益上的冲突而反目成仇,他们便想毁了当初定下的儿女婚约,且不顾儿女们是否同意。这种根本没有个人意愿,纯粹为了家系的利益出发的包办婚姻,实际上是拿儿女的终身幸福作赌注。

虽然指腹为婚这种婚姻形式差不多已经绝迹,但在一些地方包办婚姻还存在着,这使得许多少男少女的情感都葬送在父母包办的婚姻上,不但谈不上什么幸福,甚至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也因此而出现了许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所以,父母不应干涉子女婚姻自由,应该放手给他们自由的空间,追寻他们自己的幸福!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