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2年江苏省三河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1、招标条件
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2022年江苏省三河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江苏 省自然资源厅(苏自然资函《2022》13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土地公司自筹资金,并己落 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受招 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三河农场境内。
2.2、工程内容和规模:2022年江苏省三河农场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位于江苏省三河农场邱上郢 生产区八区片、双桥生产区境内,项目范围八区片区东至神墩河,南至土龙梗,西至韩庄灌渠,北至农 田;双桥片区东至高桥河,南至老河,西至维桥河,北至恒河。项目实施后将新增耕地26.4822公顷,新 增耕地率为4.47%。项目总投资3123.19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2.3.1工期:2023年4月底前完成水下工程,满足夏季农业生产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 容。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施工内容如下:
一标段:地点双桥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桥片土地平整与土地修复工程、灌溉与排水工 程、田间道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整治工程等施工,工程造价约1051万元。
二标段:地点八区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八区片土地平整与土地修复工程、灌溉与排水工 程、田间道工程等施工,工程造价约924万元。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 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
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的土地整治项目或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或国土空间全 域综合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 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缺任何一项,业绩不予认可,若施工合同中无造价指标,则须提供发 包人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水利水
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省部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
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 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 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 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己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己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 员,本次投标时只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要求,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项目实施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 前连续6个月均己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 上人员2022年7月-2022年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 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2信誉要求:
3.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淮安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 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6.2.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
布之日开始,直至撒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
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 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2.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两项作出承诺,中标公示期间若被投诉或举报,则认定为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5:30时(北京时 间,下同),
4.2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顺
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在前面标段中标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 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上午9时30分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邮 箱:zbxm3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