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女配黎云不知道在自己纠结与试探之时,男主胡喻正在向她一步一步地靠近。正如她不知道在自己缺席的那段时光里,胡喻为了与她重逢所做的努力。小说的所有设定都决定不了那些人物的思想与剧情的走向。

1

这是我穿成女配的第十五年,我好像喜欢上男主了。

要说我穿书,可有得说了。

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连男生的手也没牵过,嘴也没亲过。

竟然,穿到一个刚出生的女娃娃身上。

我的天,我刚穿来的时候,就是女娃娃刚生下来的时候。

就在我想努力地睁眼打量四周的一切时,眯眯的小眼看到了一群穿着手术衣的人。

嗯……,然后我就感觉到我的屁股被人打了两下。

“哇——”

我哭得好大声,可是他们笑得很开心。

慢慢地我开始接受穿书,并且还是胎穿这件事。

躺在婴儿车里的我,正在筹谋着如何营造一个天才少女的人设。

利用我这二十多年的人生经验,让我一出生就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我筹谋得好像有点过于投入。

别的小朋友,会哭会闹。

而我,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哭不闹,不争不抢。

然后我就听到这样一段对话。

“老公,咱们家云云跟别的孩子是不是有点不一样?”

“我看也是,好像有点过于冷静了。”

“是不是傻了?”

然后,就看见我的婴儿车上面被挂了两个风铃,叮叮响。

听着声,我也跟着找找声音的来源。

“快看,云云也能知道找声音,没傻!”

好吧,我就象征性地哭两声。

等等,我叫云云?

黎云的云吗?

我不会是穿书,穿到我在宿舍熬夜看的校园青春爱情小说里去了吧?

还穿的是个女二!!!

为什么不能让我体验一把主角光环的快乐呢!

要我说,这部小说没有多狗血。

只是其中的爱而不得有点让人遗憾。

所以,我从现在此刻起就立志要远离男女主,好好学习,回报社会。

我的天,小小年纪谈什么恋爱,我们应该谈论的是祖国的明天。

当然,以上完完全全只能是我美好的念想。

因为随着我越长越大,我渐渐忘记了自己的穿书来的一个人物。

忘记了这具小小的身体里,住着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灵魂。

要说起我和男主的相遇,就很简单。

幼儿园的前后座。

我记得那一天午休之后,一个眼熟但是没有教过我的老师,到我们班问“有没有哪个小朋友想到香蕉班去?想去的举手!”并且摆出一个举手的动作。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脑子一抽,举了手。

全班就我一个人,跟着这个老师去了那个「香蕉班」。

原本熟悉的大家庭里突然插入一个人,本来就很难让人接收,而且那个时候的我,还剪了一个超级短的头发,甚至比一些男孩子的头发还要短。

以至于到那个班级时,没有什么人和我玩。

更有甚者,给我取很难听的外号。

而我的后桌,就是男主。

但那个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他是男主这件事。

我只记得他叫胡喻,他亲口跟我说的。

当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乖乖坐好,把手背在后面的时候。

他偏不,我的小胖手背在后面的时候,他会凑过来捏捏我的手指头。

然后告诉我,不要听他们胡说,他们现在说别人坏话,以后会烂舌头的。

童年时的记忆很模糊,但有一件事让我记得很久。

那个时候的课间好像很长,长到可以用来扮演自己喜欢的动画片。

我记得胡喻扮演的是很火的《巴啦啦小魔仙》里的游乐王子。

而我,因为那头短发,被他们要求扮演黑魔仙——小月。

那个时候的是非观过于简单,完全没有现在这种「反派好酷的觉悟」。

我反倒因为扮演小月而有点伤心,但那只是短暂的,没一会儿我就开心地站到他们对面去,准备上演一出对立的戏码。

可就在那时,胡喻拉住了我,“她演小蓝。”

正好,小蓝这个角色是空缺的。

虽然别的小朋友会有质疑,说我不漂亮,没有好看的长头发,可是他仍旧坚定不移地重复着那句话“她演小蓝。”

那是我第一次,被人坚定地选择过。

哪怕,他可能已经不记得了。

就这样,我扮演着一个跟在他身边的小蓝。

现在想想,我那个时候扮演的可能是学会隐藏的自己。

2

后来,我和胡喻成了小学同学,初中同学,甚至高中同学。

少女的萌动起于一瞬,像一只鼓起的气球被牵住了一角。

有不少女生问我和胡喻的关系。

那个时候我是怎么回答的呢?

好朋友。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得上是他的好朋友,但别人问起,尤其是异性,我那点不见光的小心思,就想把我和他的关系说得模棱两可一点。

这个回答后面也被胡喻知道了。

别人再问他,跟我是什么关系时,他说,“她不都说了,干嘛还来问我?”

我说了,我说的是好朋友。

他默许了。

于是乎,我把自己围困在好朋友的界限里。

以好朋友来丈量自己,不敢有丝毫逾矩。

高一开学第一天,我在十四班看到了他。

“你也是这一班的?”

“对啊,没看到我名字在你下面两名啊?”

“我…我没注意。”

然后在我转身想要回到座位的时候,被后面的同学撞了一下,脑袋磕到了桌角。

这一磕不要紧,一下子让我想到了我胎穿这件事,还让我想到了他就是男主这件事。

没给我反应的时间,胡喻直接把我背起来,往医务室跑。

风穿过树叶留下唰唰的声响,穿过耳畔留下的是心动的声音。

咚—咚—咚—咚—

我揽住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脊背上。

听见的不知是谁的心跳。

我突然意识到,我真的喜欢上男主了。

人的欲望真的是无穷大的,我不甘心于仅仅停留在好朋友那里,我贪心了,我想要更多。

我私心地希望女主可以不要出现,我们不再是作者笔下被规定好了命运的人物。

“嘿!”胡喻唤回走神的我,“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想你。”我实话实说,想看看他的反应。

“我不就在你面前嘛,想什么呢!”

他想揉揉我的头发,又注意到我额头上的伤口。“先坐着,我去喊下医生。”

在他离开的那几分钟里,我简单地思想斗争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喜欢就要自己去争取,而不是完全倚仗作者的意愿。

我来了,我看到了,他们,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有自己的选择。

为什么就不能跳脱出这个名为设定的怪圈呢?

最后,我顶着一个大犄角,回到教室。

在路上我问到胡喻,“我刚刚伤到的是头,不是脚,你为什么要背我?”

“这么想知道?”

我点了点头。

他停下脚步站在我面前,低头与我对视,“因为小爷我想!”他还是如往常那般自信。

还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怎么就这么傻呢,真的伤到脑子了?”

我和胡喻在全面人的注视下回到座位上,那个时候班主任在说一些新学期的注意点,无非是一些官话,什么好好学习,不要早恋,不要违反校规校纪之类的话。

班主任并没有安排座位,还是我们刚来到的时候的位置。

我和胡喻前后桌。

我们入座之后,班主任讲到班干这个问题。

胡喻因为一米八七的大个儿,还有小麦色的肤色,被选为体委。

在竞选学习委员的时候,他枕着胳膊趴在桌上,手指有意无意地戳了戳我的后背,“你去试试呗,我看那些小说里,体委不都和学习委员凑一对嘛!”

要是他正常一点说,我或许还能信几分。可如今他话里都带着吊儿郎当的语气,我转头就对上他戏谑的眼神。

然后就听见他轻笑一下,“开个玩笑,学习委员太累了,要管那么多人,你管着我就好。”

等等,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为什么,我莫名地觉得他好撩?

是我的错觉吗?

简短的班会课结束之后,我就被班主任叫进了办公室。

就是简单问了我一下脑袋上的伤,要不要再去医院检查一下。

其实一点都不严重,只是胡喻太紧张了,给我背到医务室,让医生给我包扎一下。

这怎么包扎,连伤口没有?

3

等我回去,就看到胡喻那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伸到我的位子旁,他慢悠悠地把玩着我桌子上的修正带。

而我的同桌变成了我的后桌。

“来了?”胡喻长腿一伸,感觉有些放不下。

我很是不解,“你怎么在这?”

“方便照顾伤员。”

“我没受伤!”

“哦~没受伤,”胡喻故意拖长音调,然后目光撇向我额头上的犄角。“那算我图谋不轨,行吗?”

我还没说话,胡喻就被叫走搬书了。

他走后,我后桌,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叫宋荣,就八卦地问我,和胡喻是不是一对?

我的天,这怎么可能啊!

我只是跟她说她想多了,可是她说,我们这是,郎有情妾有意,就差一层窗户纸。

是这样吗?

以前胡喻虽然也会和我说一下没正形的话,但我和他从初中起就奇迹般地一直都没有同班过,就算讲,也没有讲多少。

那,是真的就差一层窗户纸了吗?

按照小说中的剧情,胡喻情窦初开是在高二分班之后再次遇到女主的时候。

为什么是再次,因为男女主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运动会。

胡喻身强体壮,被安排了跑一千五。

原本说运动员跑完应该是自己班级的同学去送水,可好巧不巧,那个时候女主就在终点。

而胡喻这个男主自然是第一个到达终点线的,女主手里的一瓶水自然而已就给了男主。

男主看了她一眼,就一眼,他记了一年。

别问男主为啥不在表白墙啥的捞女主,作者没写到,俺也不敢问。

反正高二一分班,男主看见女主,女主看见男主,两个人之间爱情的火花,噌地就燃起来了。

反正转折点是运动会,我一定要在运动会之前搞定胡喻。

男人,你是逃不掉的。

而且,我还有了后桌小可爱这个军师。

“我/操,热死了,快给小爷我接杯水。”

胡喻大爷似的坐在我旁边,指挥我给他倒水。

宋荣说,女人不嗲,男人不爱。

原本想口吐芬芳的我,咽下去最终的话,然后微笑着拿起他放在桌子上的水杯。

回来时,我眨着大眼睛,掐着嗓子,“胡喻哥哥,快喝吧,我亲手接的,旁人可是没有的。”

胡喻喝着水听到我的话,被呛住了,还好没喷出来。

“黎云,你脑子没撞坏吧?还是说—”胡喻握住我的肩膀晃了我一通,“你被附身了?快把原来的黎云还给我,快!”

我挣脱下他的手,给了他一记白眼。

“这才是黎云嘛!”瞧瞧,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小骄傲。

拿到新书,自习了一会儿,一上午就这样结束了。

胡喻肩上背着两个书包,我俩站在校门口观望了一下,“去哪吃?”

我随手指了北门斜对面的那家店,“校门口那就麻辣烫你吃过没?”

“没有。”胡喻回答得很爽快。

“就去那儿。”

一进门,阿姨就热情招呼,“小伙子又来了,还带女朋友来了啊?”

胡喻摸了摸后脑勺,他一撒谎就是这个动作,“阿姨,你认…认错人了吧。”

我看着胡喻,“什么叫又来了?”

“我以前和在坤打球经过这的时候,会在这吃个饭。”

“那你为什么骗我?”

“天地良心,我可没骗你!我这是没和你在这儿吃过饭,而已。”他甚至做出了发誓的手势。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还能说什么?

简简单单吃了饭,喝了瓶汽水。

然后就是一起步行回家,我和胡喻家是同一个小区的。

不过我们家是二号楼,他家是十二号楼。

一个在正东,一个在西北,离地稍微有点远。

4

睡完午觉起来,想到下午还是自习。

而我没有什么自制力,看书,是绝对看不进去的了。

小说,还可以,嘿嘿!

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霸道总裁的心尖宠》,和几本名著,这是给胡喻带的。

我到的时候,胡喻还没到。

等练字的十五分钟结束之后,他才到。

头发耷拉在眼前,挡住了一些视线。

“这么早。”话里还带着一股子困意。

听得我也忍不住跟着打了个哈欠,“这么晚。”

果然打哈欠会传染,他也打了一个懒懒的哈欠,“太困了,你不懂。”

“你昨天晚上偷人去了?”

“嗯,在梦里偷了快两个小时。”

又开车。

我没好气地转过脸去。

他用胳膊肘捣了捣我,“书带了吗?”

“书包里自己拿,我去上个厕所。”

我回来时,胡喻正在入神地捧着那本《霸道总裁的心尖宠》,粉红色的书面非常显眼。

“吼!”我诈了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