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法院在执行一起银行卡纠纷案件中,通过扣划被执行人陈某英在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现金价值,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陈某英于2016年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2021年1月,因陈某英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未按期偿还透支款,银行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英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陈某英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查找被执行人陈某英,告知其“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陈某英却置若罔闻并挂断电话。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陈某英名下财产,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后经执行法官多次调查陈某英的财产状况,发现其名下拥有多份商业保险。执行法官遂向保险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扣划其一保险现金价值2.6万余元用于清偿银行债务,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来源:绥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