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古某于2022年9月10日在平安养老山西分公司为企业员工购买了综福产品,2021年12月10日单位员工因上肢三度烧伤(1%)就诊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经审核被保人本次投保时属于二类职业,经核实被保险人实际职业为电工,为五类职业,即投保职业与实际职业不符,不符合投保条件,且投保时投保单位未如实告知员工实际职业,故案件拒付。

提示:投保时需按照实际职业类型如实投保,如有职业限制需如实告知,并按照对应职业缴纳保费,如出险职业类别不符投保条件,案件将拒付;如出险职业类别升高,将按照应缴纳保费/实际保费比例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