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人工增雨(雪)在我县抗旱、森林防火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作业所使用的增雨火箭存在一定危险性,难免有时会出现个别火箭弹未完全燃烧而落向地面的情况,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为确保每次天气过程有效增加降水量,同时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效水分,自公告之日起,若遇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将进行人工增雨(雪)作业,望大家不要惊慌,注意避让。

二、作业范围为龙港镇柿圆村、郑庄镇孔必村、端氏镇杏林村、十里乡田家村、大尖山等指定地点。

三、龙港镇柿圆村、郑庄镇孔必村、端氏镇杏林村、十里乡田家村的作业工具均为拖车式火箭发射架,大尖山为增雨(雪)烟炉。

四、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沁水县气象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五、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56-8086134

手机:15834206336

特此公告

沁水县气象局

2023年1月4日

来源:沁水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