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回春渐,新元肇启
转眼之间,我们走过了
不平凡的2022年...
这一年,兴安盟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踔厉奋发、奋勇争先,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服务中心大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切实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全年,我盟建成1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并已全部投入运营,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级养老服务站服务覆盖率达93%。同时,向社会公布13个为老餐厅,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接待近60000余人次老年人。
2022发挥兜底保障职能
截至2022年末,全盟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6509人,发放低保金7.1亿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7405人,发放基本生活费9152万元;为1063名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照料护理费1110万元;对13978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3112万元;落实落细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全盟153204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资金1532.04万元。
保持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兜底政策稳定,持续保障好脱贫人员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盟89175名脱贫人口中,有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46922人。对3227名脱贫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实施了渐退保障;将186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新纳入低保的重病重残4815人,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对10370名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老年人核算收入时,未将“十四五”时期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入收入。
建立低收入监测机制。截至目前,同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交换12次,共享低保、特困、脱贫及防返贫监测人口等数据信息257万条。全盟新认定16650名低收入人口中,有低保、特困供养人员14442人,发放保障金4787.31万元;对4958人次低收入人口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1391万元。
2022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自2022年1月起,我盟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2030元,增幅达9.76%,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1760元,增幅达36.64%,保障水平居全区前列。截至目前,全盟共有集中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7名,散居孤儿10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7名,农村留守儿童1422名,困境儿童13681名。2022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315.41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531万元,共计846.41万元。
我盟建立盟-旗县市-乡镇-村居四级儿童救助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合作。盟民政局作为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儿童保护体制机制,形成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二是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认定工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结合低保和特困政策,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帮扶关爱行动,共为全盟6个旗县市的7名流浪乞讨人员和33名困境儿童送去米、面、油以及衣物等生活物资。三是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服务项目,提高关爱服务能力。全年投入52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全盟依托盟、旗县市级7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40个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91名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008名儿童主任,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能力;指导旗县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等载体,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年建设完成未保站40个,苏木乡镇未保站占本辖区苏木乡镇(街道)总数的73%。
2022健全完善社区职能
我局在全区率先完成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并建立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同时择优招录80余名社区工作者,不断优化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
建成城乡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05个。全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8000余支,注册志愿者15万余人,发布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2089个。
2022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
分别在盟本级、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建成6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广泛动员58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共计投入资金703.88万元,开展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就业帮扶、商贸帮扶、产业帮扶、医疗帮扶、消费帮扶等多领域帮扶113次,受益人数约3.6万人。兴安盟科右中旗蒙古族刺绣协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白晶莹带领下,积极组织2.1万人参与乡村振兴,带动了82名返乡创业大学生与3000户一级绣工灵活就业。
2022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全盟共计完成整治活人墓13座、硬化墓10456座。对4361座违建墓地采取绿化遮蔽、搭设围栏、墓碑改造等方式实施生态化改造。全面开展违规建(售)超面积墓位摸排整治工作,共计整治超面积墓穴16座。
创新婚姻登记模式,通过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蒙速办”APP,开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现婚姻登记“全盟通办”工作。
积极推进“双城双试点”改革,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和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建设、整合婚姻登记资源、开展婚俗文化活动、制作宣传视频等措施积极培育优良习俗文化、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大力推进殡葬和婚姻领域移风易俗。
2022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成功举办首届兴安慈善之夜暨“中华慈善日 福彩献爱心”主题晚会,现场颁发了“兴安盟最美社区工作者”和“兴安盟最美护理员”荣誉称号,并为20名困难群众发放“福彩北疆情”公益资助金共计6万元。同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和社会团体投入乡村振兴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活动50余场,参与人员483人次,共投入资金23.19万元。
2022平安边界建设
自开展界线联检工作以来,兴安盟民政局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四轮省界、六轮盟界联合检查任务,累计检查界线长度1800公里,维护界桩193颗次。于本年开展“兴通线”、“呼兴线”、“兴锡线”老旧界桩更换工作,陆续更换三条盟市界原有的18颗界桩和部分旗县界原有的46颗界桩。截至目前,我盟已完成“乌前线”界桩更换工作,将原有的老旧界桩更换为国家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C型界桩。
2022认真履职 抗击疫情
盟民政局在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对接包联社区,参与核酸检测、路口管控、秩序维护等工作,累计动员90余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职责,在疫情期间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为困难群众送去生活物品及药品;临危受命,积极对接国家电网兴安分公司、自来水公司及路政等有关部门,24小时无休,提前贯通兴安盟综合福利园区水电路暖,2日内完成医护人员隔离点建设;聚焦“一老一小”社会福利机构疫情管理工作,根据政策更新及时调整机构防疫措施,实现盟社会福利院、盟儿童福利院核酸自采工作;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双看门”行动,各级民政部门干部及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互相监督,共同筑牢疫情防控保障网。
挥别2022,奔赴2023
新的一年
兴安民政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
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
锚定目标、稳中求进,艰苦奋斗、勇毅前行
奋力书写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
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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