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钢琴大师郎朗也会因为广告代言占据热搜,同时郎朗的妻子吉娜也脱不开关系,到底发生了什么?

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司发布公告,宣称取消与郎朗吉娜夫妇的合作关系,之前签订的广告代言合同也将作废。

然而就在前一天晚上,也就是3日晚,浪莎刚刚官宣了郎朗吉娜将成为浪莎内衣的新定全球代言人。

并高调亮出代言费,这次的代言费高达257万,而这257万是浪莎前三季度纯收益的27%。看得出品牌方真的很有诚意。

不过,为何第一天签了合同,第二天就被品牌方解约了呢?难道是郎朗吉娜两人感情出现了问题,闹不和,代言活动进行不下去,所以主动要求解约的?还是嫌弃品牌方给的代言费太少,不屑于挣这一瓜两枣?

也有可能是品牌方的问题,签了合同又找到了合适人选,或者朗朗吉娜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品牌方的工作。

目前,朗朗夫妻并没有出面回应,就在大家纷纷猜测缘由,舆论持续发酵的时候,浪莎出来回应了。

单纯是因为合同条约需要变更,之前郎朗他们和浪莎的子公司签订了合约,现在公司股份出现变更,只是需要和总公司重新签约,并没有终止合同。

好巧不巧,哪里都有湾湾一家,浪莎此前的代言人恰好是大S,或许是大S和汪小菲的离婚事宜闹得沸沸扬扬,给品牌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浪莎便终止了和大S的合作。恭喜大S痛失大陆市场,大赞!

代言事件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目前已经有了结果,就是没有终止合作!然而,广大网友们针对257万的代言费展开了激烈争论。

目前广场上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是有人觉得拍个广告一次性就挣257万,娱乐圈的钱是真好挣,当明星来钱就是快,难怪人人挤破脑袋都要当明星,只要出了名就能大把大把捞钱。

当然也有人不认同,朗朗可是世界级排名前3的钢琴大师,钢琴造诣很高,不是一般明星所能企及的。更何况,他的名誉都是从小勤学苦练来的,这样的能力和名气不掺杂一点水分,257万是他们应得的。

那些酸朗朗的人,可知道明星随随便便一部片酬就上千万,上亿的吗?被封杀的“爽妹子”,有一个人尽皆知的称号“208万”,日赚208万,拍《倩女幽魂》时,拍了70天就拿了1.5个亿。

对比一看,郎朗吉娜拿257万也是他们应得的,永远支持他们。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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