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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曾经发布新城区规划!

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该严格按照己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65.69公顷。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0.58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7.86…

为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合理进行空问资源配置,推动城市科学发展,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 《饶阳县新城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修编。

目前该方案已经饶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该严格按照己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饶阳县新城区核心区控规修编批后公布

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东起博陵大街、西至创新街,北起丰收路、南至沱阳南环大道,总用地面积272.56公顷。

规划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区 人口容量为4.0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65.69公顷。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0.58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7. 86%.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8.5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75%。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27公顷,文化设施用地面积8.93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18.37公顷。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41.63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67%。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6.76公顷,娱乐康体用地面积7.13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0.33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7.42公顷。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52.9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9.93%。

5、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09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0.83公顷,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为0.26公顷。

6、绿地与广场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40.8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3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6.7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共1.73公顷,内广场用地面积共2.36公顷。

饶阳县新城区核心区新控规参考

《饶阳县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3、A-04、A-05控制单元动态维护方案》批后公布

为了建立健全饶阳县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老城区道路交通,进一步提升城市风貌,提高城市品质。

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饶阳县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A-03、A-04、A-05控制单元进行动态维护,目前该方案已经饶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子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维护内容:

A-03控制单元

1、将体育街(希望路一城南街)道路红线由20米调整至15米,道路控制长度不变。

2、 将财政局西侧居住用地改为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其中商业用地增加0.83公顷,公共绿地增加0.79公顷。

3、 将现状公安局和看守所用地变更为教育用地,占地面积1.01公顷,完善饶阳县职业培训育体系建设。

A-04控制单元

1、将更新街(平安路—人民路路段) 西移约120米,控制宽度20米不变。

2、将金丝街〈平安路-人和路段)进行连通,道路红线宽度20米。

A-05控制单元

振兴街以东、人和路以南增加沿街商业用地,宽度20米。

来源: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饶阳县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