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采油厂综治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新疆采油厂综治保安服务外包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所辖春光、宝浪油区重点要害部位及生活基地。
2.2招标项目规模:项目总费用不超过350万元(不含税)。
2.3服务期限:2023年合同签订之日-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新疆采油厂所辖春光、宝浪油区重点要害部位及生活基地安保服务。
2.5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招标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疆采油厂宝浪油区(含办公区域、生产区域)暂定4个点位、31人需求量的保安服务。
二标段:新疆采油厂春光油区(含办公区域、生产区域)暂定2个点位、15人需求量的保安服务。
本项目的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项目实施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属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3.1.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保安服务业务;
3.1.4具有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3.1.5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满足新疆地区公安机关要求;
3.2提供近3年内具有类似综治保安业绩;
3.3具备2023年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内部市场准入资格;
4. 服务质量及要求
4.1执行国家及地方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保安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开展业务 ,达到项目所在地(巴州/克拉玛依、第七师)行政管理、反恐维稳管理规定要求;
4.2热情服务,保障有力,积极响应业主要求,遵守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执行HSE管理规范,综治保安到位,自愿接受业主合同考核。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不得存在下列禁止情形: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行为的、被列入行业质量诚信黑名单;。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
6.1请有意的公司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6.1.1本招标公告;
6.1.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1.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1.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6.1.5购买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盖法人公章)
6.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3招标文件费 / 元 / 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4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线下领取方式
7.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7.1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18:00。
7.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2023年1月11日18时00分。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