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各种聚餐聚会增多

亲朋好友难免喝两杯

蜀黍再三叮嘱

不要酒驾

不要酒驾

不要酒驾

为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连日来,鄂尔多斯交警重拳出击,围绕农村、城市、道路三大板块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安全。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新年酒驾“第一波”

案例一

1月2日23时35分许,邓某驾驶号牌为蒙KL**2P号小型轿车沿图克镇规划二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宝旗广告”门前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已达到饮酒状态。

案例二

1月3日19时50分许,呼***图酒后驾驶机动车,沿鄂托克前旗X628线由南向北行驶至鄂托克前旗X628线 16公里+3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96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

案例三

1月2日20时40分许,准旗交管大队壕托中队民警在十二连城乡巨合滩村刘平超市门前道路北100米巡逻执勤时,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蒙K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在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闻到一股浓浓的酒精味,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莫心存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来源:鄂尔多斯交警

审稿:晓乌、张静、春慧、白爱民

编辑:李小璐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达拉特旗102.1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