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责任意识,推进职责任务再明确。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纠正“四风”问题的严肃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责任落实,以时不我待的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2.强化教育培训,推进思想认识再提高。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以增强党性为要,大力开展政绩观教育、群众观教育和法治教育,着力增强基层干部的党性原则、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
3.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规矩约束再严厉。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和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和执行标准。在制度的设定上要明确决策、实施、反馈、监督的责任主体,细化制度运行的规范化流程,促进各主体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作共事、共同发力,让制度规范、有序、有效地运行。
4.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作风转变再提升。要立足反“四风”、正歪风、强作风之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监管机构、机制。优化督查力量,突出督查重点、强化督查举措,创新督查方式、注重督查实效。
5.强化纪律审查,推进严厉问责再发力。在严厉惩治腐败和严格正风肃纪方面,必须坚守“无禁区、全覆盖和零容忍”的战略决策,绝不给违纪违规者留下幻想和空间,绝不给顶风违纪或违纪违法者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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