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协查通报

2022年12月3日18时许,伍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金湖县黎城街道九里公寓北门路段时,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二轮车相刮碰,事故发生后,该电动二轮车驾驶人驾车离开现场,望知情者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联系人:丁晓华、吴成勇

联系电话:13915185166、13776714105或110。

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1月6日

▍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手机&微信158961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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