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一波高峰已结束
新冠患者住院、门急诊治疗费用怎么报销?
据央视新闻消息,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今天发出《关于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
《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部分地方因药品供应不足考虑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的,可参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提出临时纳入当地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期限及报销类别,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执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对违反疫情防控行为不再定罪处罚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海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依规维护防疫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立足执法司法职能,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正确把握政策标准,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随着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综合考虑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需要对相关法律适用作出及时调整,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刑事案件。
《通知》要求,各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依规维护防疫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办案。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黑龙江开启线上专属购药通道
为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生产保供工作,让更多急需药品的人有药可用,在工信部的支持指导下,黑龙江省借鉴国内相关省份经验,积极对接电商平台探索线上药品精准快速投放模式,推动阿里健康承建“黑龙江省购药保障平台”,建立国家统筹调拨药品及我省保供药品精准投放专属通道,全力保障黑龙江地区居民的购药需求,帮助群众快速获得所需防疫药品和物资。
黑龙江省防疫物资保障专区已于1月5日上线,黑龙江地区居民只需打开淘宝APP搜索“黑龙江防疫”,即可直达“黑龙江防疫物资保障专区”,购买布洛芬等防疫药品和诊疗物资。
目前"决赛圈选手"都什么情况?没阳过的人未来反而更脆弱吗?
1、疫情快速发展,“决赛圈选手”都是什么情况?
李侗曾:这波疫情中,体感上没“阳过”可能存在很多情况:
比如有的市民由于防护措施到位确实没“阳过”。
有的市民感染后没有出现症状,是无症状感染者。
有的市民在这波疫情之前就曾感染过,体内有抗体,而自己没注意到。
2、没“阳”过的人如果面对新毒株,会比“阳康”者更脆弱吗?
李侗曾:感染新冠病毒后,人体会产生抗体。感染过新冠病毒后3到6个月内,一般不会二次感染。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而逐渐下降,这时候,谁的免疫力强,抗体水平下降得慢,谁就会获得更长时间的“保护”。
如果是曾经“阳过”的人再次感染,病情可能会相对第一次感染更轻。
没“阳过”的人感染,病情也会与其他人第一次感染时程度类似。
3、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大起来。这时候该怎么做好个人防护呢?
李侗曾:首先大家对新冠病毒不用过度焦虑和恐慌,但该坚持的个人防护和卫生习惯,一定要做好。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
已经“阳过”的人也不能放松警惕,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要注意个人防护。
还有症状的人要避免走亲访友、串门聚会。
对于没“阳过”的人,在密切做好防护的同时,一定要及时积极接种疫苗和加强针。
另外,对于老人、孩子、孕产妇、有基础病的重点人群,要减少外出,远离有发热和咳嗽症状的人员,疫情期间减少接待探访的次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