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海螺镇文化广场背街小巷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海螺镇文化广场背街小巷整治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CDZM-2023-002。
二、项目名称:海螺镇文化广场背街小巷整治项目。
三、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以上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
六、严禁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自2023年 1 月 9 日至2023年 1 月 10 日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均可)疫情期间建议网络获取:
现场获取:在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内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存复印件)获取。
网络获取: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进行网络报名。注:①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 1 月 13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