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今年的元旦、春节,我们战友都收到慰问品或者慰问金了没有?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首先,元旦过了,春节也快到了,各个地方,对我们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肯定也开始要慰问了。
当然从各个地方来讲,慰问的东西,慰问的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首先我想说的是,战友享没享受到慰问金或者慰问品?因为退役军人这个对象比较多,他也不是全部的对象都要法,主要针对的就是生活比较困难的老兵,可能都是60周岁以上的老兵。
至于发什么东西,有的以发现金为主,有的以发食物为主,比方说包括面粉、花生油、大米等等,当然也有发对联,有发挂历的。我觉得发一点这些东西其实也是可以,各个地方发的东西不一样嘛,也很正常。
还有就是战友们比较关注,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尤其是慰问金、慰问品,它实际上最终折算成都是钱,每一个地方量很大,但是这个标准实际上各个地方肯定不一致的,有的可能三五百,有的可能最多上千的都有。比方说上海这边跟困难的退役军人发的慰问金达到1200元,有的战友反馈这个情况是比较可以的。
至于这个标准,我之前看到有的战友建议,我们的春节慰问金可以以上一年度的当地的平均工资的10%,以这样一个标准。比方说当地的平均工资如果是每个月5000块钱,那10%就是500块钱,这样,有一个量化也好操作,要不然各个省省下面各个市、各个县,各个乡镇都有可能标准不一样,战友之间相互就有一个比较。
那么大家对此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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