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受害人联系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下单之后,却迟迟未见商家发货,部分发货了,但快递信息显示并非是自己购买的产品。

2022年12月27日,市民陈女士在电商平台上购买血氧仪,向店铺客服咨询了血氧仪的相关问题,客服便让其添加他们经理微信去协商价格

陈女士毫不犹豫地就扫码添加了经理微信,“经理”听到陈女士需要600个血氧仪,便把报价和电子合同一并发给了陈女士。陈女士觉得合同没问题,便签了名字,并转了第一笔货款。

后来陈女士的订单量增加,于是又向该店铺订货,前后共向对方付款30300元,并和对方约好于12月31日发货。但对方于12月29日便发货了,一共发了7件快递

陈女士生疑,便联系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快递包裹很轻,只有100克,可能是空包裹。于是陈女士又赶紧联系客服咨询怎么回事,却发现该店铺已经注销,找不到了。后知后觉陈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无独有偶,12月26日,市民裴先生在相同的平台订了一批血氧仪,同样是添加了客服提供的“经理”微信,微信上交易,对方告诉裴先生需要先付款后发货。裴先生和对方约好于12月30日下午发货后,裴先生一次性付了48000元的货款,并签署了电子合同。但到了12月30日下午对方迟迟没动静,裴先生越想越不对,便报了警。

警方提醒

警惕任何要求脱离官方平台,添加微信进行交易的行为,这极有可能是网络诈骗!

合法合规的平台是有消费保障的,不要轻易相信客服所谓的“请添加我们负责人微信,离开平台交易我们可以给你打折,平台交易我们需要纳税”等说辞,如果在购物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要擦亮眼睛,停止交流并及时向官方平台客服反映。如有被骗,及时报警求助。

来源:义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