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他在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被确诊为新冠肺炎,但当地相关部门做流调时,韩某和他的妹夫贺某未报告行程。2022年4月24日,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局监视居住。

2022年9月29日,检察院指控韩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韩某和贺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造成大范围人员感染,累计报告感染183人,隔离7865人,造成各项疫情应急处置费用约1.55亿元。因此,韩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措施,引起传染病的传播,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韩某在一审中拿到判决书后放弃了上诉。

目前,韩某表示,他的压力很大,儿子正在读高三、女儿读初一,自己还有70多岁的父母。自从被监视居住后,再也没有工资收入了,只能靠妻子打零工维持生活。

但现在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那么,韩某这种在疫情期间违反规定,已经进行判刑的人要怎么处理?

韩某已经当庭认罪,并且没有上诉,这意味着对他的宣判已经生效。根据法律的既判力、新法溯及力不再溯及已经生效的判决,《通知》的规定,与韩某无关,韩某依然要在监狱执行刑罚。

很多网友认为,韩某很冤;但也有网友认为瞒报应该受到惩罚,只是4年太过了。

罗翔老师说:有温度的司法应该在法律变更之后,积极地进行补救,而不是无动于衷。毕竟法律一个小小的调整,背后是一个个具体人的悲欢离合。

因此,韩某虽然按照法律规定要受到惩罚,但应该适时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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