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市中院关于深入开展“冀执利剑”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1月6日清晨,灵寿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活动。
6点30分,受邀监督此次执行行动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检察人员与全体执行人员在指挥中心集结完毕,随着中院一声令下,拉开了集中执行的帷幕。
灵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在发表动员讲话时强调:“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是市中院按照省法院‘冀执利剑’推进会精神安排的一次重要部署活动,全体执行干警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前往城关、南寨、狗台、慈峪四个执行片区六个执行现场。刘梅林院长带队前往城关片区执行现场,成功拘传1名被执行人。南寨片区共有3个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成功拘传4名被执行人,扣押汽车一辆。在狗台片区执行一起行为履行案件时,多年邻里纠纷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缓解,判决三项强制拆除内容得以执行,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行动出动执行干警15人,警车6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完毕2件,总执行到位金额12.5万元元。行动中,每到一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有序规范执法,充分释法明理,既体现了执行强度又包含了执行温度。一些被执行人思想上受到了触动,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灵寿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工作,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扎实的实事举措、尽责的实事态度把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到实处,保持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的高压态势,巩固执行成果,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文字:李江峰
原标题:《寒冬生暖意 执行抚人心——灵寿法院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活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