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一男子看到牛肉68块钱1斤,就买了30斤,男子吃的时候,突然看到牛肉里塞了一张纸,男子再仔细一看大吃一惊。

原来,该男子姓余,当天余先生一共买了30斤牛肉,一斤68元钱,他吃的时候在中牛肉里面塞了张纸,才发现是合成牛肉,他去找商家维权,店家说,因为他吃了一些,不能退他全款。

看到这一幕,气愤不已,因为余先生吃了一些牛肉商家不赔全款,商家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如果商家涉嫌有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余生生可以经营者进行协商,要求经营者按照自己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若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以次充好还是其次,吃出问题怎么办?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无良商家也应严查严惩,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无良商家的这种行为,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尽快查处!还消费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