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气象台2023年1月10日07时0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月10日07时到12时,我县龙潭乡、马武镇、六塘乡、黄水镇、冷水镇沙子镇、金竹乡、金铃乡、悦崃镇、鱼池镇、石家乡、龙沙镇、下路街道、万安街道、南宾街道、新乐乡、洗新乡、三星乡、中益乡、三益乡、西沱镇、沿溪镇、王家乡、临溪镇、三河镇、万朝镇、枫木镇等大部分乡镇(街道)的坪坝河谷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请各地注意预防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预警信息来源: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图例标准防御指南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