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B20031
招标人: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74.0万元
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B20031)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一、招标条件
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4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范围: 杨庄北区(住宅):建筑面积 243513 平米; 杨庄中区(住宅):建 筑面积 121883 平米; 海特花园(住宅):建筑面积 144244 平米;西成忆树(住宅):建 筑面积 52712 平米;鼎城世家(住宅):建筑面积 65876 平米;站前小区(住宅):建筑面 积 15000 平米;苹果园交通枢纽 H 地块(住宅):建筑面积 17000 平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或开 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有已完 成的类似清运消纳服务项目业绩;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没有骗取 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 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 可(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3 年 0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受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174(万元)2.3 服务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5 服务内容:包含杨庄北区、杨庄中区、海特花园、西成忆树、鼎城世家小区的建筑垃圾 清运及消纳工作。关于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或开 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有已完 成的类似清运消纳服务项目业绩;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没有骗取 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 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 可(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