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关注
土地市场:
1、深圳出让0宗,新增公告0宗。
2、东莞出让2宗,新增公告1宗。
3、惠州出让3宗,新增公告0宗。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5宗,新增公告1宗,合计供应10万㎡产业用地,28.6万㎡计容建筑面积产业空间。
政策规划:
1、广东:出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工改工”为主攻方向。
2、深圳:出台全国首部细胞和基因产业专项立法。
3、深圳:宝安开展首批“工业上楼”项目试点,释放超500万㎡产业空间。
4、东莞:预计投入2.4亿元支持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
项目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计划公告1个、规划公告2个、实施主体公示0个。
2、东莞市工改工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1个。
3、惠州市无。
行业动态:
1、深圳:融创35.8亿转让深圳冰雪文旅城予华发。
2、深圳:罗湖首推“过境土地”,规划深港共建共管产业园。
3、深圳:首台国产ECMO上市颁证仪式在深举行。
4、深圳:豪掷15亿!安克创新大宗购买华润深圳宝安工业上楼项目物业。
5、广州:2023年拟安排产业项目超800个,投资超2000亿元。
产业金融:
首支民企仓储物流公募REITs——嘉实京东仓储基础设施REITs正式发售;首期10亿!汇通金控推出南山西丽湖天使系列专项基金;本期(0102-0108)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12起事件,涉及总金额291.64亿人民币;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机械制造、金融、化工原料及加工。
01
土地市场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5宗,新增公告1宗,合计供应10万㎡产业用地,28.6万㎡计容建筑面积产业空间。其中:
1、深圳出让0宗,新增公告0宗。
2、东莞出让2宗,新增公告1宗。
3、惠州出让3宗,新增公告0宗。
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出让地块1:东莞东城街道2023WT002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0,017㎡
容积率:3.3
建筑面积:32,857㎡
成交价:1,904万元
地面价:127万元/亩
准入产业:管道工程建筑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331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18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120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卓新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2:东莞石排镇2023WT003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9,000㎡
容积率:3.4
建筑面积:64,600㎡
成交价:1,900万元
地面价:67万元/亩
准入产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53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0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3,5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3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120万元/亩
竞得人:东莞市德伸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3:惠州惠城区JD127-03-05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地面积:15,376㎡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38,440㎡
成交价:1,630万元
地面价:71万元/亩
准入产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01万元/亩;年产值/营收≥3.1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333万元/亩;年税收≥0.15亿元,地均年税收≥67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丰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4:惠州惠城区JD127-03-01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0,000㎡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50,000㎡
成交价:2,100万元
地面价:70万元/亩
准入产业: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743万元/亩;年产值/营收≥3.7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33万元/亩;年税收≥0.18亿元,地均年税收≥62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市兴东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5:惠州仲恺高新区ZKE-053-01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2,132㎡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55,330㎡
成交价:2,290万元
地面价:69万元/亩
准入产业:智能移动终端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和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87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0.9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3,280万元/亩;年税收≥0.22亿元,地均年税收≥68万元/亩
竞得人:惠州永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02
政策规划
1、广东:出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工改工”为主攻方向。
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广东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进一步健全,土地要素价格更加合理、流动更加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方案》表示,要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工业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配置效率;在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中提到,要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
《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部分内容:
(一)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1.贯彻实施《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从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体系、完善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巩固农村土地三项制度试点改革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等方面贯彻实施《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切实为我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法规制度支撑。
2.制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研究起草、拟印发的入市文件应与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的入市文件做好衔接。在摸清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图和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意见,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规则,提出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和明确监管的措施。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支持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3.完善我省土地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健全征地管理措施,探索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和审查制度,明确细化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以及公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协议等法定程序的具体实施要求,加快制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合理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征地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二)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4.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工业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配置效率。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健全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将有关产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作为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确保相关要求的落实。推动建立工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实现工业用地规划、项目招商、土地供应、供后管理和退出等各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
5.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格局和具体业态,贯彻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重点满足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用地需求,助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三)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6.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通过改善供应条件、规划调整等方式分类施策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依法依规采取无偿收回、协议收回、置换等方式分类处置闲置土地。
7.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完善促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的政策体系,系统协同高效推进集聚区土地盘整、产业再造、环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
8.探索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对我省的支持,探索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控制指标体系;对于涉及需审批事项的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项目,探索实行“一站式服务”机制,优化审批程序;探索通过在降低“工业改工业”成本、建立规划保障机制、完善市场供应机制、实施连片改造、处理历史违法用地等方面进行创新,力促存量工业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实现从存量拓空间、从集约增效益。
9.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省6个县(市、区)开展新一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
10.推动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依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涉及的划拨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原划拨生产和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办理有偿使用或保留划拨手续。支持深圳市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工作,解决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准予续期的条件、续期办理程序、续期出让金计缴标准、续期土地使用期限等问题,出台续期政策措施。
11.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支持试点地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先编、先报、先批、先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国家已明确的试点地区基础上,省层面再组织实施一批省级试点。
(四)完善土地管理体制。
12.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方式。按照以空间总控计划、以存量挂钩计划的要求,建立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依据的计划管理机制,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省级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灵活性,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重点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13.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按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且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
14.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扎实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编制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建立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土地要素科学利用、合理流动。严肃规划修改,探索规划“留白”机制,为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五)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
15.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严格执行公示地价更新、公示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地价信息数据库,提高公示地价成果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完善地价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的城市地价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监测成果,完善城市地价监测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地下空间、不同产业类型用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地价。
16.健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继续完善拆旧复垦政策,逐步建立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基础、以平台为支撑的常态化建设用地交易机制,引导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研究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省内跨市交易管理制度机制,实行差别化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多途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17.完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修订《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厘清交易机构定位和职责,明确入场交易方式,完善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规则和运行机
18.推进完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依托“数字政府”和自然资源部交易服务平台,在部署应用我省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我省集监控、监管、预警、共享、分析和决策支持于一体的一、二级土地市场监管平台,促进土地一、二级市场的监管业务协同、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数据联动,逐步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的报送和统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供应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
2、深圳:出台全国首部细胞和基因产业专项立法。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法规,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成为率先为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立法的城市。作为全国第一个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的专项立法,该立法在细胞收集和储存、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药物扩展临床试验、基因技术应用、上市许可和产品生产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以促进产业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部分内容:
一、细胞的采集和储存
1.通过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获取细胞进行的血液样本和组织样本的采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企业、科研机构需要通过上述手段采集细胞的,应当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2.医疗卫生机构采集细胞应当符合医疗技术规范,并在执业登记范围内开展采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操作规程,配备与采集能力相适应的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和仪器,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3.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受委托的机构采集细胞前,应当明确告知被采集人采集目的、采集用途、对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个人隐私保护措施、被采集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并取得被采集人的书面同意。被采集人属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当取得监护人
4.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对采集的细胞和产生的数据进行储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细胞采集和储存管理办法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5.鼓励细胞库依法向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放,促进产业资源、数据资源共享。
二、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6.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市设立与细胞和基因产业相关的科研机构。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共享产业资源,支持细胞和基因重大理论、原创技术、前沿交叉学科等领域的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原始创新。
7.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优势力量和资源,构建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
8.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的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
9.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的财政投入,加强临床研究人才培养,设立临床研究资助项目,建设临床研究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支持临床研究发展的制度体系。
10.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应当维护受试者尊严,保障受试者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退出权以及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
11.生产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2.鼓励在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中推动真实世界数据有效积累,提升真实世界数据的适用性,为新药注册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或者为已上市药品的说明书变更提供证据。
13.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的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设立内部临床研究管理机构和研究型病房。
14.支持医师、药师等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可以作为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聘用的有效业绩。
15.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险产品。对于风险较高的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项目,鼓励购买商业保险承担受试者因发生与项目相关的健康损害或者死亡所需的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
16.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细胞和基因药物,经医学分析认为获益可能大于风险,符合伦理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审查,并取得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内通过拓展性临床试验用于其他病情相同且无法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17.细胞和基因药物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开展细胞和基因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前和试验期间,需要就有关问题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审评中心等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的,市市场监管 鼓励细胞和基因药物注册申请人在符合患者意愿和利益的前提下,为患有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患者提供拓展性临床试验用细胞和基因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用细胞和基因药物的安全性数据可以为药品上市提供数据参考。
18.进行细胞和基因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前,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向患者披露可能影响患者作出决定的必要事项,包括使用细胞和基因药物的可能效果、风险、不良反应、救济措施等,并就风险来源、风险后果向患者进行特别提示。患者在理解上述事项的基础上,签署知情同意书。
19. 受试者有权随时无条件退出其参与的细胞和基因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告知受试者退出后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良反应、救济措施等。
四、基因技术应用
20.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基因测序技术、生物信息分析技术的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基因测序工具以及配套设备、软件和数据库等。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制定基因测序、生物信息分析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21. 样本采集机构、基因检测机构在检测样本流转和检测信息传递过程中,应当采取去标识化等必要措施,保护受检者隐私,保障基因信息安全。
22.使用基因测序信息应当获得受检者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依照其规定。
23. 以基因测序结果对疾病风险、用药方案、营养代谢、生育风险等作出判断的,应当有合理依据,并说明依据来源。
24.支持医疗机构在辅助临床诊断中运用基因诊断技术。
五、上市许可和产品生产
25.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企业申请细胞和基因创新药物与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提供政策咨询、全流程业务指导等前期服务。
26.对符合突破性治疗药物标准、附条件批准上市标准、优先审评审批标准和特别审批程序标准等审评条件的产品,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便捷通畅的咨询通道,支持、协助企业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注册、审评、许可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注册进度,指导企业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上市注册。
27.市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服务的规定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推荐名单。支持细胞和基因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给予纳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或者处于重点地区的细胞和基因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便利服务,推动细胞和基因药物、医疗器械加速上市。
28.企业应当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或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开展细胞和基因产品的生产。
29.细胞和基因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相关附录的要求。细胞和基因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风险控制策略,消除影响细胞和基因产品质量的风险因素。
30.细胞和基因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从采集、运输、接收、产品生产和检验到成品放行、储存和运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31.细胞和基因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电子追溯系统,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记录、跟踪、评估和管理,保证全过程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32.支持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接国家药品检测机构细胞和基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组织细胞和基因产品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制定、技术仲裁工作,并支持其申请国家生物制品批签发机构资质。鼓励建设和引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细胞和基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33.推动建立由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为主体,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的市细胞和基因产品检验检测平台,开展检验检测方法、质量标准以及安全性评价技术等研究,提高细胞和基因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对细胞和基因产品进行宣传或者讲解,应当客观、真实、准确,禁止不实或者误导性宣传。
3、深圳:宝安开展首批“工业上楼”项目试点,释放超500万㎡产业空间。
1月5日,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征集宝安区首批“工业上楼”项目用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点项目包括西乡街道宝安客运中心试点项目、航城街道航港生态城试点项目、福海街道嘉华地块试点项目、新桥街道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试点项目、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试点项目、燕罗街道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试点项目等10个项目,预计可提供超过500万㎡的“工业上楼”生产空间。《通知》还对企业入驻各试点项目后租金优惠标准及入驻企业条件做出规定。
《关于征集宝安区首批“工业上楼”项目用房需求的通知》内容: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上楼”的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优质、高匹配性的产业空间,现就宝安区首批“工业上楼”项目向各类企业收集用房需求,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安区首批“工业上楼”试点项目共有10个,包括西乡街道宝安客运中心试点项目、航城街道航港生态城试点项目、福海街道嘉华地块试点项目、新桥街道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试点项目、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试点项目、燕罗街道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试点项目、燕罗街道罗田社区13-02-01地块试点项目、石岩街道三代半导体二期地块试点项目、石岩街道总部经济园区试点项目、石岩街道罗租片区试点项目等。首批试点项目分布范围广、覆盖产业门类多、提供产业空间量大,预计可提供超过500万平方米的“工业上楼”生产空间,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二、优惠标准
企业入驻各试点项目后,单个租期不低于5年,租金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35元(根据具体项目价格确定),首个5年租期内租金不设递增,同时履行产业承诺条件的后续可按优惠价出售。
三、入驻企业条件
入驻企业所属行业应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划设的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产业,符合“20+8”产业集群的“500强”企业、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或进口替代意义重大的企业等可优先入驻。
四、需求报送方式
请有用房需求的意向企业扫二维码或点击链接,于2023年1月11日前填写关于用房需求的问卷,本次需求收集情况将作为宝安区“工业上楼”试点项目优先配租配售的参考依据,请务必认真、真实填写问卷。
附件:宝安区首批“工业上楼”项目基本情况
(一)燕罗街道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试点项目:项目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广田路东侧,象山大道西侧。用地面积约8.86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M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6.7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26万平方米。
(二)石岩街道三代半导体二期地块试点项目: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龙大高速西侧、石岩北环路北侧。用地面积约6.64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M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27.2万平方米。
(三)福海街道嘉华地块试点项目: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同裕路南侧,同福路西侧。用地面积约1.05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M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19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3.99万平方米。
(四)燕罗街道罗田社区13-02-01地块试点项目:项目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广田路东侧,象山大道西侧,木头塘路北侧。用地面积约6.7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M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3.5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28.5万平方米。
(五)西乡街道宝安客运中心试点项目:项目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西侧,西乡大道北侧,木头塘路北侧。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法定图则功能为长途客运站用地,拟规划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新型产业用地(M0)+交通场站用地(S4),规划容积约20.9万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面积约5.23万平方米,厂房面积约10.47万平方米。
(六)新桥街道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试点项目:项目位于于宝安区新桥街道广深高速以东、庄村路以南、规划甘霖路以西、屋山水库以北区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4.95万平方米,主导用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M1) 、新型产业用地 (M0) ;规划建筑423万平方米,其中厂房158.9万平方米,无污染厂房约24.9万平方米,产业研发用房约67万平方米(含创新型产业用房10万平方米)。
(七)石岩街道总部经济园区试点项目:项目位于石岩街道松白路与洲石路交汇处。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9.3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主要为普通工业用地(M1),规划建筑面积约47.9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28.95万平方米。
(八)航城街道航港生态城试点项目:项目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107国道和京港澳高速之间,南至机场南路、北至翠湖及锦绣花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28.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面积约19.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53.7万平方米,厂房面积约105.4平方米。
(九)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试点项目:项目位于新桥街道广深公路与新沙路交汇处的东南侧。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面积约11.7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主要为普通工业用地(M1),规划建筑面积约85.99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54.49万平方米。
(十)石岩街道罗租片区试点项目:项目位于石岩街道松白路和洲石路交汇处。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45.5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约29.84万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M1)、居住等功能。规划容积为252.02万平方米,其中厂房约149.21万平方米。
以上数据最终以政府批件为准。
4、东莞:预计投入2.4亿元支持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
1月6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大春节前后政策保障和调节力度,支持有需要的企业降低成本、稳定生产。《措施》包括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企业稳岗服务、强化项目建设保障、开展“乐购东莞”活动、开展企业新春慰问、关怀留莞员工和政务服务不打烊8条干货,以真金白银向企业送出稳工稳产、促“开门红”的政策礼包。
《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8条政策内容:
一、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
文件明确扩大企业参加境内展会支持范围,在《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2022 年)》的基础上将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3 月在东莞市专业展馆举办、展览面积大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行业专业展会纳入支持范围;对同时举办线上展的,按照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 50% 给予支持。为重点企业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提供快速办理证件等 " 简易办 " 服务。
二、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1. 用电是企业生产的主要成本之一。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东莞对经市工信部门认定的 2023 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且 2023 年 1 月份用电量不低于 2022 年 12 月份 50% 的重点企业,按企业当月用电费用 3% 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
2. 为降低企业招工成本,东莞对企业在 2023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20 日期间招用新来莞的异地务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满 3 个月,按每人 1000 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3. 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东莞对跨境陆路运输每车次补贴 2000 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 200 万元 / 年。
4. 制造业企业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0 日期间获得在莞银行机构新发放的、单笔不少于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 30% 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
三、加强企业稳岗服务
东莞对企业在 2023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20 日期间经批准以包专车形式接回员工的,按包车费用的 50% 给予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每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 30 万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且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满 6 个月的,按每人 400 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 " 共享用工 " 需求的企业提供免费对接服务,按调剂用工人数、调剂时间等给予 400 元 / 人的补助,每个机构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
四、强化项目建设保障
支持全市重点在建施工项目,全力以赴抓质量、促进度。加快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办理速度,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对于春节前后施工的工程项目,安排专人对接服务,指导建设工程检测企业做好春节前后检测服务,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和保供,确保春节前后混凝土搅拌车、土方运输车等通行顺畅。
五、开展 " 乐购东莞 " 活动
1. 新春促消费,安排 3000 万元开展岁末年初 " 乐购东莞 " 系列活动。其中,2500 万元发放商贸业市级通用消费券,包括重点对留莞务工人员和在莞市民发放最高 200 元的满减消费券,鼓励全市大型商贸企业有序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倡导 " 过年餐饮不打烊 "。安排 500 万元餐饮消费券,进一步丰富留莞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
2.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和电商平台持续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对重点监测的邮政快递企业和电商平台,给予在 2023 年 1 月 21 日至 1 月 27 日上岗工作的快递、外卖行业一线人员每人每天 50 元补贴。
六、开展企业新春慰问
开展企业新春慰问服务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诉求。开展 " 送医上门、送药进厂 " 服务活动,向春节前后开工达产且有需要的重点企业发放抗原、口罩等 " 爱心礼包 ",为企业员工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以及应急药物,更好地保障在莞生产人员健康。同时东莞将做好留莞员工及来莞亲友防疫药品储备、医疗服务。
七、关怀留莞员工
开展 " 培你过年,技长一岁 " 活动,向务工人员免费开放 1000 多个培训课程。向留莞群众发放文旅体消费券,倡导市内文化、体育和娱乐等行业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全力畅通各镇街(园区)求助渠道,为留莞过年务工人员、临时遇困群众及时给予帮助。
八、政务服务不打烊
运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实现社保、税务、车管、出入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业务随时查、随时办。驻莞海关持续开展 " 关助力 " 专项行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 " 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 "。鼓励银行机构做好现金供应、支付结算、信贷申请等保障服务。
03
项目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计划公告1个、规划公告2个、实施主体公示0个。
2、东莞市工改工“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1个。
3、惠州市无。
04
行业动态
1、深圳:融创35.8亿转让深圳冰雪文旅城予华发。
1月3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在附有回购权的前提下,将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与债权转让给珠海华发,总金额约为35.8亿元。深圳融华置地持有深圳冰雪文旅城项目,该项目地块由融创华发联合体于2020年11月以127.1亿元的价格竞得。其中,融创持股比例51%,华发持股比例49%。深圳冰雪文旅城项目位于宝安区会展海洋城片区,建面约131万㎡,2022年被列为深圳市重大项目。项目涵盖超级冰雪世界、湾区商业旗舰、高端办公、人才住房及德国施柏阁酒店等综合业态。其中,住宅30万㎡均为可售型人才住房,30%需满足监管协议要求后可分割销售,售价按销售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售价的60%确定,最高销售价格不得高于4万元/㎡。
2、深圳:罗湖首推“过境土地”,规划深港共建共管产业园。
近日,首届“双向开放、深度交融”——2022年深港现代商贸业升级发展交流会在罗湖举办。会上,罗湖重磅发布深港现代商贸业升级发展区规划,亮出一块“宝地”和两个“百万空间”。据罗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夏东介绍,一块“宝地”即紧挨着罗湖口岸的B1地块,用地面积9.6万㎡,未来预计可以释放超30万㎡产业空间。据了解,目前该地块已经完成土地纳储,正在开展法定图则调整。
(1) 一块“宝地”即罗湖区本次首推的“过境土地”,将探索“境内关外、视同境外”的特殊监管政策,实行与香港趋同的税收政策,规划深港共建共管产业园,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链接地。
(2) 第一个百万空间是升级发展区存量优质产业楼宇空间。本次罗湖重点推出兆鑫汇金广场、深房广场、深圳国际贸易中心、深城投中心、深圳华润大厦等楼宇,共计110万㎡。
(3) 第二个百万空间是升级发展区未来三年将投入市场的高质量产业空间。罗湖将推出大中华环球金融中心、城建云启大厦、深润大厦、友谊城、食品大厦等全新优质楼宇,共计130万㎡。
3、深圳:首台国产ECMO上市颁证仪式在深举行。
1月6日,首台国产ECMO上市颁证仪式在深圳举行。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俗称“人工心肺机”,是辅助呼吸与血液循环的高端医疗装备,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体外生命支持系统之一。此次是由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牵头,联合汉诺医疗、中科院深圳先进院、迈瑞医疗等共同研发制造,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首台国产ECMO的上市标志着我国在ECMO的设计、研发、制造和核心零部件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
4、深圳:豪掷15亿!安克创新大宗购买华润深圳宝安工业上楼项目物业。
近日,安克创新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2月23日与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根据合同,约定由安克创新全资子公司购买后者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大道与创业二路交汇处的房产,标的资产套内建筑面积总计 51017.18㎡(暂估),交易价格合计 15.42 亿元。安克创新是国内主要经营智能音响等硬件类终端研发设计、销售等业务营收规模最大的民营电商龙头企业之一,销售业务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与地区。
5、广州:2023年拟安排产业项目超800个,投资超2000亿元。
1月5日,广州市召开“抢机遇 拼经济 抓发展”主题发布之广州市一季度重大项目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2023年广州拟安排重大项目1722个,总投资超6.5万亿元。其中在产业领域,将围绕“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重大战略部署,全年安排项目超800个,年度投资超2000亿元。将着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链集群发展,大力实施“强芯”“亮屏”“融网”“智车”等工程。
05
产业金融
1、首支民企仓储物流公募REITs——嘉实京东仓储基础设施REITs正式发售。
1月5日,备受瞩目的首单民企仓储物流公募REITs——嘉实京东仓储基础设施REITs正式发售,认购价格为3.514元/份。据悉,嘉实京东仓储基础设施REITs底层资产包括重庆的京东电子商务基地一期等三个项目,合计建筑面积35.1万㎡。项目资产出租率均达到了100%,租约长度约五至六年,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三年,整体运营高效稳定且抗风险能力较强。
2、首期10亿!汇通金控推出南山西丽湖天使系列专项基金。
近日,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在官网发布《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天使系列专项基金申报指南及遴选方案》通知,公开遴选优秀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西丽湖天使系列专项基金重点投向以南山区“14+7”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或研究培育方向,有行业或者产业经验背景的投资人所管理的天使子基金。特别关注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等硬科技领域。
3、私募通数据周报:
本期(0102-0108)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12起事件,涉及总金额291.64亿人民币。从交易事件地域分布看,目前主要分布在北京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占比均为北京市14.3%,江苏省12.5%,广东省12.5%。事件数量按行业排列,前三位是机械制造、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半导体及电子设备;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机械制造、金融、化工原料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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