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正强

近年来,南漳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任务,会同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建立参保对象精准识别机制,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和定额资助标准,实现动态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

落实参保补贴政策。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1584人,参保率100%。2022年特殊人员累计参保资助60407人,资助总金额1402.32万元。

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稳妥有序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期保障政策,实现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转变。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域内按规定逐级转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19041人次,医疗总费用7083.37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784.36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合计支付626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2.37%。

实现经办服务“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市统筹区内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经办机构已全面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即时结算服务。

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负担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定期推送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信息资料给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2022年共推送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信息2182条。其中,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共467人;普通参保人员累计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员共计1715人。

宣传帮扶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印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帮扶政策“明白卡”25000份、政策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2000多份,发放到各镇(区)医保中心和村组,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指导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人口缴费就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