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和制度红利,让广大老百姓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 王菊虹 摄

在民勤县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曾金鑫和同事正忙着登记信息、上传数据。自“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调整以来,前来结账的群众脸上多了坦然,少了忧愁。

“对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民勤县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曾金鑫介绍说。

政策真是太好了!市民鲁智环取完药看了报销凭证后一脸惊喜,报销比例竟达80%。“新出台的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报销政策特别好,我在门诊买药花了100多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竟达80%。”

医保医疗为民解忧,百姓健康有“医靠”。连日来,民勤县医疗保障局速度行动、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接口升级改造、联网结算测试等工作,确保“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按时落地实施。让广大老百姓“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甘肃省医保局增补26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政策全省统一从2023年1月8日执行,先行执行到2023年3月31日。”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股长王梅介绍。“截至目前,我县已成功报销新冠门诊职工12人次1949元,居民37人次1560元,共结算新冠门诊患者49人次3509元。”

民勤县医疗保障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保健康、防重症”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传引导,细化各项措施,优化经办服务,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等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老百姓收获“稳稳的幸福”。

“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新冠门诊接口改造,全面开展新冠门诊费用结报工作。县医保局将加强对经办人员政策培训,优化医保便民服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医保结算政策全面有效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民勤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甄青兰介绍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调整,释放着医改的健康红利,承载着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障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记者:王菊虹

编辑:裴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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