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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久。图片来源:网络

1月11日,著名民营企业家、“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因病逝世,享年84岁。
如今说起年广久,想必只有老一辈才会在记忆中寻找到这个名字。而在上世纪80年代,他被誉为“改革风向标”,也是民营企业家中的传奇人物。2018年,年广久还入选了“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
年广久一生跌宕,经历过大时代的种种变迁。1937年出生的他,很早就开始做小商小贩,贩卖水果、瓜子,早年曾因“投机倒把”而入狱。因为从未上过学,他遵从父亲“利轻业重,事在人和”的遗训,顾客但凡买一包瓜子,他总会另抓一把附送,即使对方不要,他也硬往对方身上塞。靠着这童叟无欺的作风,他在1976年时就赚到了第一桶金。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抓住机会,于1979年注册“傻子瓜子”商标。没想到,他的小作坊很快发展为拥有100多人的工厂,且日进斗金。当时最大面额的纸币是10元,年广久每天能赚两万多元,钞票多到只能用麻袋装,为免发霉,他常在屋顶和院子晒钱。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年广久的这种行事作风和工厂规模都是绝对的异类,很快便引来风言风语,认为是“资本家复辟”。1983年,有人举报年广久雇工问题,也有人提出年广久雇工人数超出国家规定,影响国营和集体商业。安徽省委专门派人调查,并上报中央。
小小的“傻子瓜子”惊动了邓小平。其实早在1982年,“傻子瓜子”一度被停止原料供应之事后,邓小平就曾肯定“傻子瓜子”的个体经济形式,提出“放一放”和“看一看”。1984年,邓小平再次明确指出:“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了吗?”
因为邓小平两次提及年广久,借此表达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支持,使得后者闻名全国,一度被称作“中国第一商贩”。而邓小平对年广久的保护,也被视为改革开放的重要风向标,使得各地对民营经济予以更多扶持。可以说,对“傻子瓜子”的肯定,就是对改革开放和民营经济的肯定。在国际上,“傻子瓜子”也一度是中国发展民营经济的招牌。
作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年广久当然是受益者。但与此同时,他也是这个领域的争议人物。他的发展和探索之路,与中国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中的摸索是同步的。
也正因此,年广久当年所遇到的那些阻力和困难,不再是后来者的“必经之路”,许多问题都渐次解决。
比如因为雇工超过一定人数而被指为“资本主义复辟”,就在1984年得到解决。当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对超过规定雇工人数的个体户,可以不按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看待。至于年广久在上世纪60年代经历的“水果摊变资本主义尾巴”、“卖板栗成了投机倒把”,更是成为了过去时。
1986年,“傻子瓜子”在全国搞起有奖销售,并以一辆汽车作为头等奖。此举在当时不但新鲜,而且极具爆炸性,加上年广久的其他配合策略,立刻吸引了无数订单。可没过多久,中央下文停止一切有奖销售活动,年广久的销售计划被打乱,“傻子瓜子”遭遇重创。而时至今日,法律对“有奖销售”已经有着详细的规定。
1987年,年广久因为在工作中的强势作风,遭人举报贪污受贿而被立案侦查。虽然证据不足,案子一拖再拖,但年广久最终被定流氓罪而判刑。挽救他的仍是邓小平。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提到:“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
这段被记入《邓小平文选》的话,使得年广久很快就被释放。而他所被判的流氓罪,因为随意性过大、刑罚幅度过宽和量刑时畸轻畸重等“口袋罪”弊病,在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被拆为多个罪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年广久也无法摆脱那一代民营企业家普遍面临的问题。他的四次婚姻各有原因,与家人的商标争夺战耗尽了“傻子瓜子”的元气,也使之错过了上世纪90年代的一次次发展契机。家族企业的弊病,在“傻子瓜子”身上体现特别明显,受困于知识缺陷的年广久,显然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以年广久为代表的改革开放初代民营企业家,毫无疑问是时代的弄潮儿和探路者。他们多半出身底层,粗犷倔强、性情坚韧、极具胆识。在他们身上,既有主动破冰、挑战困难的一面,也有被动接受时代进程的一面。他们把握住了时代的契机,也时常在时代局限面前受困。
但他们的受困和脱困,往往又成为时代得以进步的引子——他们并不仅仅是时代的记忆,更是时代前行的脚印,是中国民营经济筚路蓝缕的见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