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新增加温加湿高流量氧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通知内容: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充分研究论证,现将加温加湿高流量氧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温加湿高流量氧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在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价格或调整价格形式前,各医疗机构应继续执行试行价格。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上述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6日起执行。

加温加湿高流量氧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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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新冠救治!天津公布这项治疗价格和报销标准!

日前,天津市医保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并自2023年1月3日起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促进新的医疗服务项目进入临床应用,现将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具体见附件)。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价格公示,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同步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标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3年1月3日起执行。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2023年1月6日

来源 / 天津市医保局官网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值班编辑 / 姜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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