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郭娟娟同志荣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成为全省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工作的排头兵。
郭娟娟现任吉林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负责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案件审理。郭娟娟同志在法院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多次获得绩效考核优秀,并荣获两次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
她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办案能手。郭娟娟在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7年间,平均年结案数均超百件。其中,她承办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包括标的额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并多次协调化解关系到民营企业、职工切身权益的矛盾纠纷,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某公司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一案中,郭娟娟通过仔细梳理和调查走访发现,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农产品的抽检报告基础数据存在错误,导致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为保护企业利益,化解矛盾,她多次走访并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最终撤销了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她是府院联动、依法行政的助力能手。在审理某当事人诉社会保障局案件过程中,郭娟娟认为该案件系机关单位为聘用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引发的争议,更适宜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化解。于是,她主动邀请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协调化解工作,通过市相关领导及第三人的共同协调化解,跟进社保缴费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本案最终以第三人主动为原告缴纳保险费用,原审原告主动撤诉解决,各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处理方式均非常认可,本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某行政协议案件中,郭娟娟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案件审理中推动实现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对案件处理及提升政府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主动性方面,起到良好推进作用。她多次参加行政机关普法宣传及行政法培训会议,围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责,结合审判工作实践经验,在会上为各行政机关干部讲解行政诉讼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助力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她是理论扎实、成果突出的调研能手。在日常工作中,郭娟娟勤于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她撰写的论文《论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论常见不动产登记案件中民事与行政诉讼审查边界问题》均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讨论会优秀论文、全省学术讨论会三等奖,《浅议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获全省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城乡规划法视角下对违法建筑查处程序重构的设想》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除此之外,郭娟娟执笔完成的全国第四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的调研课题《大数据背景下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分析》获全国第四届司法大数据专题调研中服务法治建设组二等奖。她参与办理并撰写的案例多次入选最高院发布的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发布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主审的某征收补偿案件的庭审被省高院评为2021年优秀庭审一等奖,并且,郭娟娟也曾于2020年被吉林中院授予“全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于2019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郭娟娟是吉林中院干警在司法事业勤奋耕耘奉献的先进榜样和典型代表,吉林中院将进一步强化先进引领,创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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