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寅

军事文摘授权转载

二战以后,国际社会建立起了以《开罗宣言》、雅尔塔会议、《波茨坦公告》的主要内容为代表的战后世界和平体制。日本作为战败国,接受美国的军事占领并进行民主化改造,放弃战争力量和否定国家的交战权。因此,在日本官方文件中,一直没有正式使用“军事战略”一词,而以“防卫战略”代替(为便于读者理解,本文遵循惯例,以“军事战略”指代日本的“防卫战略”)。随着世界局势的发展,日本的军事战略也经历着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由内向外的调整变化,与其国家综合实力呈呼应之势,并深刻作用于国际安全。截至当前,日本的军事战略可归纳为三大阶段,经历了九次调整,从无军可用、依靠他人的集体防卫军事战略到现在的构建“多维联合防卫力量”的军事战略,其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集体防卫阶段

此阶段(1950—1957年)是日本军事力量的重建期。战后初期,冷战伊始,美国为确保日本不再成为其军事威胁,以本国政治制度为模板,对日本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各方面实行大规模民主化改造,力图将日本纳入自己的战略轨道。此时的日本,在国家宪法上遵从由美国主导制定的《日本国宪法》(即“和平宪法”),其中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战争力量和否定国家交战权;在国家政策上采取吉田茂政府提出的“吉田路线”,其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自卫武装、优先发展经济和与美国建立集体防卫体制;在国家防卫上采取依靠美国的政策,于1951年9月8日签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首相吉田茂评价其为“集体防卫思想的产物”,对于没有国防力量的日本只能签订此类条约保护自身安全。

首相吉田茂评价《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为“集体防卫思想的产物”

然而,事情很快出现转变,美国在朝鲜战争中的失利为日本重新武装制造了时机,美国为填补在东北亚的安全真空,对日本的再军备采取纵容的态度。1950年8月10日,日本创设警察预备队,迈出了再军备的第一步。同年,日本的海上军事力量也得到大规模扩充,海上保安厅由原来的8600人,扩充至16600人,舰船数量由1948年成立时的45艘扩充至200艘,总吨位由1.7万吨变成8万吨,短短两年总吨位增长超370%。此后,日本再军备进入快车道,日本政府于1954年通过《自卫队法》,允许日本拥有海陆空三军,日本的武装力量大幅提升,自卫队总人数达到了16万余人。1956年7月,日本成立“国防会议”,这是国家军事战略的最高审议机构,负责审议国家的军事发展方针。1957年5月20日,日本出台了《国防基本方针》和第一次《防卫力量发展计划》,以此为标志,日本完成了军事战略基本框架的构建,规定了目标与任务;成立自卫队,健全了组织架构;提出主要职能以及下步发展规划,完成了军事力量从无到有的跨越,在短短八年间,完成了军事力量的重建。

共同防御阶段

此阶段(1958—1970年)是日本军事力量的发展期。经过十几年的经济建设,到了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综合国力得到了飞速发展。在美国的援助下,日本陆续出现“神武景气”“岩户景气”“伊奘诺景气”等多个经济高速增长期。1955至1973年,日本经济年均增长率达10%,是同时期欧美国家的2至4倍,1968年日本超越联邦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国。同时,日本的科技实力也显著增强,特别是在工业、化学、电子等领域处于世界前沿。国家综合实力的显著壮大,使日本的军事战略表现得更加独立自主,谋求摆脱依靠美国的现状。1960年1月,日美签订《日美共同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形成了日美共同防卫日本的格局。在此构想下,日美共同制定了“三矢”“天龙”“奔牛”等作战计划,多次举行陆海空联合演习。同时,日本还实施了第二次和第三次《防卫力量发展计划》,以准备应对常规武器下的局部战争为主要目标,大力提高现代化、国产化武器装备水平,使其具备打现代战争的能力,并将军事力量的运用范围扩大到了“周边海域”和“远东地区”,外向拓展的趋势明显。1958年至1970年,日本的军事战略主要还是按照1957年出台的《国防基本方针》为蓝本进行建设发展的,在战略目标、职能任务上没有鲜明的调整,只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扩充。

专守防卫阶段

1970年10月,日本首次发布《防卫白皮书》,正式提出了“专守防卫”军事战略方针。按照日本防卫厅的解释,所谓“专守防卫”是指当受到来自对方的武力攻击时才可动用的防卫力量,防卫力量行使的程度仅限于自卫所需的必要的最小限度内,而且所拥有的防卫力量也仅限于自卫所需的必要的最小限度内。虽然,“专守防卫”这个名称一直被沿用至今,但是日本对其内容进行了数次调整,内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冷战时期调整了两次。第一次调整是以日本在1976年10月制定本国首个《防卫计划大纲》(“76大纲”)以及日美于1978年11月首次共同制定《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为主要标志,被认为是具有积极防卫思想的战略构想,是此前签订的《日美共同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的有效充实,较大地改变了在“共同防御”状态中,日本只能作为美国军事力量补充的消极局面。此次调整界定了日本面临的威胁内涵,即敌国的侵略能力和侵略意图,并公开指出苏联就是日本的“现实威胁”。对日本自卫队提出了保卫日本和应对大规模自然灾害等两大任务,并不再一味较刻板地追求与“现实威胁”保持对等的抗衡能力,而是积极建立一支均衡发展、编配合理,具有灵活机动、便于扩充特点的军事力量。第二次调整的主要标志是日本在1983年发布的年度《防卫白皮书》中提出“前方阻止”的战略方针。在其新的作战指导上,日本修改了以往在本土阻击敌军的要求,而是认为应在公海上进行截击和歼灭;在军事建设上,列装P-3C反潜机、SSM岸舰导弹、OTH超视距雷达等,极大提升海上打击能力;在防卫体制上,对自卫队在作战指挥、通信网络、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7大类32项改革,使日本自卫队能适应未来作战的要求。

在军事建设上,列装P-3C反潜机等,极大提升海上打击能力

冷战结束后,日本对“专守防卫”军事战略又进行了五次调整,第一次调整以冷战结束为起点,“9·11”恐怖袭击前为结束。1995年11月,日本时隔二十年后第一次修订了《防卫计划大纲》(“95大纲”),1997年9月发布了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2000年9月,研制推出“有事法制”等。日本强调为应对“多元威胁”,应将自卫范围扩大至西太平洋地区,将防卫重点从北部地区转向西南方向,并增加军事远程投送能力,加强对周边事态的干预能力,具有鲜明的主动先制色彩。

第二次调整以2001年发生“9·11”恐怖袭击为主要背景,美西方国家将打击恐怖主义作为主要的军事目标之一。日本也将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为国家的主要威胁,于2004年12月第二次修订了《防卫计划大纲》(“04大纲”),提出了新的“多种事态”安全威胁观,并注重对危机的“先期预防和拒止”,更积极地开展海外军事行动,持续加强体制改革和装备发展,力争建设一支“多能、弹性、有效”的军事力量。

日本以“9·11”恐怖袭击为主要背景,将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为国家的主要威胁

第三次调整是以2010年12月日本第三次修订《防卫计划大纲》(“10大纲”)为开始,以2013年12月第四次修订《防卫计划大纲》(“13大纲”)为结束。日本提出西南航线是“日本海上生命线”,单方面主张所谓“专属经济区”,要“应对朝鲜半岛和台海有事”等,防卫重点方向已由北方调整为西南,防卫对象由此前的苏联调整为中国,加强了对西南诸岛的机动防卫。谋求建设一支具有强大“动态威慑力”的机动防卫军事力量,强调所谓“机动运用、能力优先”,体现“实效性动态威慑”能力。

第四次调整是以“13大纲”的出台为开始,以2018年12月第五次修订《防卫计划大纲》(“18大纲”)为结束。2012年,安倍晋三第二次上台执政,次年,推出《国家安全保障战略》、“13大纲”、《2014-2018年度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等一系列文件,被称为“安保三支箭”,标志着自民党重夺执政大权后,日本军事战略发生了重大转变。此次调整,日本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的综合安全防护能力,将各领域的安全以及“灰色地带”的安全都纳入了日本的威胁范畴,试图在印太以“民主、自由”价值观为抓手构建盟友圈,遏制中国的目的愈发明显。在军事上以质量并重为要求,突出综合、联合、机动,提升应对岛屿进攻和弹道导弹攻击的能力。

第五次调整是以“18大纲”的出台为开始,是迄今为止的最后一次调整。期间,日本通过了《2019—2024年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大幅提高了未来五年日本军事建设经费,预算总额约为27.47万亿日元,比上一期五年计划增加11.3%,并提出“多维联合防卫”的战略方针,大力推进在太空、网络、电磁等新领域的军事存在,发展网络和电子攻击能力,继续渲染“中国威胁”,积极介入东海、台海、南海事务,积极建立海洋安全联盟以牵制中国。

日本军事战略的主要特点

数十年间,日本的军事力量经历了从重建到扩充,再到质量建军、质量并重的发展路径,在数次调整中体现出其鲜明的特点。

日本军事战略的调整与美国的战略需要高度契合,随美起舞特征明显。日本依靠美国的军事保护,在军事战略上也不得不跟随美国。集体防卫阶段,美国在欧亚大陆对苏联的常规作战力量处于劣势,为抵御苏联势力的扩张,美国将日本打造成为防御共产主义的远东堡垒和防波堤,日本是美国“大规模报复”战略的补充,即日本在远东抵御苏联常规军事力量的进攻,美国则以对苏联进行大规模核打击进行报复威慑。日本在军事上主要是在北部地区部署地面部队,并增强其周边海域和港口的军事力量,以能“抵抗一阵”敌人的进攻。共同防御阶段,美国对苏联的核打击优势逐渐丧失,开始推行“灵活反应”战略,准备在欧洲和亚洲各打一场大规模常规战争,在第三世界打一场小规模战争,日本的作用变为牵制苏联。为此,日本在前期军事重建的基础上,主要进行规模扩充和质量提升,重点强化本土和海上防卫力量,要求海上自卫队确立“自主防御”体制。专守防卫阶段,美苏对抗在冷战后期先后经历了“苏攻美守”和苏联解体,日本的国力逐渐增强,但面临来自外部的直接威胁却不断加大,而美国也需要日本分担其面对苏联的战略压力。在此情况下,日本的军事战略加速调整,首次提出明确的“专守防卫”军事战略方针,首次制定国家战略性文件《防卫计划大纲》,首次制定《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与美战略靠近不断深化。冷战结束后,日本积极配合美国的反恐部署和“亚太再平衡”“印太战略”,并推出自己的海洋战略,大力提升海空军事力量,强化西南方向军事部署等,与美国的战略筹划和军事部署保持着高水平协作及互为补充。

随着国力的增强,日本军事战略自主意识愈发强烈,积极谋求大国地位。在美苏“两极格局”下,日本不仅要面对来自苏联“窒息般”的战略压力,还要面对来自美国无孔不入的战略干预,日本很难保持独立自主。在此情况下,日本在维持美苏战略平衡的同时,积极谋求自身的战略利益,并利用美国的战略需要,扩充军事力量。随着日本军事力量完成重建并逐步发展,日本的独立自主意识不断增强。1960年1月,日美签订《日美共同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与此前的《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相比,新条约删除了美国可以出兵镇压日本内乱,日本不经美国允许不得向第三国提供军事基地或让第三国军队通过等不平等条款。同时,规定美军在日本部署、运进武器以及实施作战行动而使用日本的设施、区域必须事先征得日本的同意。日美关系由此前的从属关系上升为平等的伙伴关系。1982年,日本保守主义政治强人中曾根康弘上台,开始推行“政治中心主义”,提出将日本建设成为“国际国家”和“政治大国”。苏联解体后,日本当面的战略压力骤然减轻,日本认为应抓住机遇,有所作为,要成为国际社会的政治军事大国。近年来,日本以反恐名义,增加海外派兵、建立海外军事基地,逐步解禁“集体自卫权”;利用美国重返亚太的机会,推行其自身的“印太”战略,大力发展海空先进军事装备,购置F-35A和F-35B战机,研制具有短距离起飞/垂直起飞功能的轻型航母,列装“苍龙”级、“大鲸”级潜艇等;在国际上以“自由、民主”为口号开展价值观外交,积极拉拢以欧洲为代表的“中等力量”国家,同时注重开展“小国外交”,构建日本对外战略的新支点。此外,日本还频繁渲染地区紧张局势,为其挣脱“和平条约”的束缚披上政治外衣。日本认为俄乌危机提供了难得窗口期,应加速完成对“专守防卫”军事战略的调整,以彻底摆脱战后束缚,实现成为“正常国家”,进而谋求政治大国地位。

对华的政策工具更趋实用和多元,但防华遏华的总体趋势难以改变。当今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国战略竞争加剧、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日本安全上靠美国、经济靠中国的局面仍将持续,如何趋利避害,有效维持“美中平衡”,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争取本国利益,是日本对外战略的核心议题。对待中国崛起,日本的策略将更加务实实用,模糊、平衡的色彩进一步上升。在战略层面,日本将积极布势,拉拢域外国家平衡制约中国,迟滞中国崛起进程;在与华双边关系上,则根据自身利益,在不同领域采取不同基调,融入更多竞争、牵制和对冲元素,中日关系将变得更为复杂。同时,迫于美国的战略压力,以及维护自身战略发展的利益需要,日本将保持防华遏华的总体态势。日本在2020年版的《防卫白皮书》强调,“现有秩序的不确定性增加,是当前安全环境的特征之一”。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国家间政治、经济和军事竞争日益明显”,日本“周边集中了拥有军事质量优势的国家,且其加强军事力量和军事活动活跃化的趋势显著”,“地区存在突发重大事件的风险”。日本频繁炒作台海局势、渲染“中国威胁”,其根源是日本国内军国主义隐隐有抬头的趋势,是为发展军事力量找借口。纵观日本的军事战略调整,其军事力量规模和质量显著提高,战略目标外向性突出,突破和平体制的风险增加,值得我们加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