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鼓励企业组织包车返岗,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本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01

补贴对象

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本区企业”)。

02

补贴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本区企业,可申请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1.通过租用大巴车实施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

2.委托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实施包车跨省“点对点”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

以上1、2条件中所涉包车主体应当为本区企业。

03

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受理、审核和拨付

01

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各街镇(高新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园区企业服务部门(附件1:各街镇(高新区)、园区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逾期视作主动放弃补贴

02

申报流程

1.本区企业向经营所在地的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2.各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信息汇总报送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补贴汇总表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至企业账户。

03

申请材料

1.《金山区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金山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3)

3.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和发票(协议主体即为本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且协议内容须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行驶里程、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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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金山人社

编辑 | 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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