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想自己的婚姻能够美满的持续一辈子,可是有时候现实却并不那么美好。很多夫妻婚后才发现,在很多方面无法达成默契,最后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王叔叔和李阿姨结婚三十年,可是最后还是在58岁时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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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也有很多人给王叔叔介绍老伴。王叔叔条件挺好的,他是政府退休人员,每月退休金五千元,自己还在做着兼职,同时市区还有两套房子。

可是前后相亲了四年,也没有成功。因为他一直按照他的三个条件来挑选老伴。我们来看看是不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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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一:身体要健康,要料理好家务,不能有“公主病”的毛病。

我们这个年纪再婚的话会很现实,首先对方的身体就要健康,能够做一手的好饭,而且还要勤快料理好家务。

人到了老年,其实特别希望家里有个贤惠温柔懂事又勤快的伴侣,她可以不太漂亮,但决不能太懒惰。家里要定期打扫,要把家里布置的温馨浪漫一点,要了解我的喜好,能够很细心的照顾我的衣食起居。也许有人说我这是找免费保姆,可是谁家过日子不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吗?

同时对方的脾气秉性要好,性子要温柔。不能动不动就耍脾气生气,更不能娇生惯养公主病。我们这个年纪,不能天天受刺激,所以对方情绪一定要稳定。我可不想像年轻人那样,天天去哄对方逗对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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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二:每月出三千生活费,其他财产各自独立,不能干涉给子女钱。

退休金加兼职的钱每月有一万二左右吧。所以我不图对方有退休金,我完全可以负担每月的生活开支。

我可以每月拿出三千元做生活费,然后再拿出两千元给对方支配,但是对于其他的剩余收入,对方不能干涉。我自己要有财政大权,对方不能私自占有我的财产。

我有一个小儿子还没结婚,将来我要给他买房子结婚,对方不能干涉,我补贴其他子女,对方也不能有怨言。毕竟他们是我的孩子,他们有困难我不能不管。

至于对方的子女,我觉得我有能力可以帮一点,但是不能作为义务强加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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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三:将来去世,各回各家,不能霸占房产。

如果有缘分在一起,我们可以领结婚证也可以不领,这个问题由对方来决定,我都没有意见。

但是如果将来年老去世了,我觉得还是各回各家更好。因为这样以后,孩子们处理老人的身后事更简单省事一点。

再有对于身故后的财产,我们要提前做好约定。我会给对方存一点积蓄,以备对方不时之需。但是对于大额存款以及房产,我肯定是要留给孩子们的。因为他们是我的传承人,我得保证他们的将来能够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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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以上三个条件就是王叔叔的再婚要求。其实总体上来看,王叔叔封建思想还是很重的。虽然他可以不要求对方有退休金,但是却要求对方像保姆一样照顾他,而且将来的财产也只留给孩子。

这其实就是二婚家庭互相不信任,互相不一心的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结合在一起,那么婚姻也是不稳固的。

大家对于王叔叔的这三个再婚条件怎么看?您觉得有道理吗?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