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手册#

现在的年轻人法律意识很强的,动不动就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众多利益纠纷中,最说不清不容易判的当属谈恋爱期间的花费了,但是法律也有明文规定,恋爱期间花费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不结婚分手后可以追缴回来的,但是有多少人会真的闹到法院呢,今天我们就来见识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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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男子熊某和刘女士谈恋爱,期间陆陆续续为刘女士花了9万块,但是因为一些事两个闹了分手,气愤的熊某就要求刘女士还他为她花的那些钱,但是刘女士就是不肯,于是熊某就把刘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其还钱。

法院是讲事实证据的地方,你要求她还钱,就得证明你们是恋爱期间的花销吧,那么就请把恋爱期间花销流水都拿出来查一查吧。结果,这么一查尴尬了,法院发现,虽然男方为女方花销了9万多,但是女方也为男方花了,累计花了10万多,这样一算,男方其实还应该给女方还钱呢,于是法院驳回了熊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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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有些人只在乎自己花费,只想着自己付出了,从不考虑对方也付出的,所以他们分手是必然的,不论是人品还是三观,我认为,这样的男人都是不值得在一起的。

婚姻情感要想稳定,必然是双方都在努力维系,单靠一方面随时都会坍塌。所以我们在面对感情问题的时候,更多的需要相互理解和沟通,两个人都参与其中,才能促进磨合更加融洽。

当然双方付出也都是要在对方能理解到才行,不能喜欢吃梨,你偏偏送她一车苹果,然后说我太爱她了,其实她讨厌吃苹果,这时候你的付出就一文不值,反而还要让她承你的情,只会适得其反,让人反感。

所以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那马不踢你才怪呢。(哈哈,后半句这是我自己说的,本来这句话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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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在谈恋爱期间,要根据自身的经历条件互送礼物,千万不要打肿了充胖子。第一婚前你过度花销,婚后肯定不能继续了,这在一定条件下隐瞒自身条件,属于骗婚。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在我心中这就是欺骗。什么实力就做什么层次的事,踏踏实实的不好么。第二,谈恋爱花销超额,结果分手了心疼钱,撕撕巴巴地又为了要钱拉拉扯扯,真的很难看。

就算官司打赢了又如何呢?不用讲理论上的,都不切合实际。实际上就是给别人留下自私小气的形象。所以说,谈恋爱也要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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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有一点,不论男女都应该清楚,不做单方面付出的舔~,也不做空手套白狼的事,但凡出现其中一条,请及时止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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